1.发包条件
**县连翘良种栽培技术示范项目,已****服务局以《关于**县连翘良种栽培技术示范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行审发〔2024〕103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发包人为****,项目已具备发包条件,现进行公开发包,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业前来领取发包文件,参与响应。
2.项目概况与范围
2.1建设地点:**县七里村街道办董家芽塬村、封家村;
2.2项目概况:在****办事处董家芽塬村、封家村建立连翘良种栽培示范园800亩,共25个作业小班。其中:董家芽村22个作业小班,面积400亩;封家村3个作业小班,面积400亩;
2.3发包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项目概算总投资:87万元;
2.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项目资格要求
3.1本次要求报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有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3.3(2021年1月1日起至今)具有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份,****公司除外);
3.4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公司根据成立年限提供);
3.5与发包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发包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发包,否则相关发包均无效;
3.6报价人不得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报价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企业信息名单及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名单,报价人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报价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发包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企业,请于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4日(每日9时00分至12时00分,14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以上资料提供一式三份,在**省****民政局办公楼领取发包文件。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发包采用资格后审,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发包文件。
6.发包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
6.2递交方式:**省****民政局办公楼递交纸质版资料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7.发包时间及地点
7.1发包时间:2024年9月9日10时00分
7.2发包地点:**省****民政局办公楼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发包公告在《****政府网》上发布。
9. 监督部门
本发包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县****服务中心。
10.联系方式
发 包 人:****
联 系 人:杨玉荣
电 话:158****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