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服务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怀数政投资审字【2024】2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预算内资金、本级财政资金、社会资本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第九标段:第三堡乡、西湾堡乡;第十标段:渡口堡乡;第十一标段:柴沟堡镇、西沙城乡、**庄乡。 2主要建设内容:第九标段:主要专业内容为井首装置 4寸(含过滤器)、井首装置 5寸(含过滤器)、井首装置 4寸(不含过滤器)、井首装置 5寸(不含过滤器)等工程;第十标段:主要专业内容为玻璃钢井房、井首装置 4寸(含过滤器)、井首装置 5寸(含过滤器)等工程;第十一标段:主要专业内容为玻璃钢井房、井首装置 4寸(含过滤器)、井首装置 5寸(含过滤器)、井首装置 4寸(不含过滤器)、井首装置 5寸(不含过滤器)等工程。 3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1月30日前完工。 4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5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 标段划分:本项目**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共1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第七至十一标段),本招标文件适用于第九至十一标段。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同时满足下列①和②的要求: ①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②具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企业资质新旧衔****建设部办公厅发布的“建办市【2021】30 号 ” 文件有关规定:“为做好政策衔接, 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信用中国 ”(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查询截图,****委员会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核实为准)。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审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情况下进行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 ”。 (4)本项目实行“评定分离”,既将评标和定标分为两个阶段进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和方法独立开展评审,向招标人推荐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并出具评审意见;****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定标程序和方法,****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参与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包)的概(估)算价确定。0概(估)算<500万,收费金额300-800元;500万≤概(估)算<1000万,收费金额500-1000元;1000万≤概(估)算<2000万,收费金额800-1000元;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付费主体:各投标单位;本次收费标准为:800元。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3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8-21 09:00:00 至 2024-08-27 17:00:00 (**时间,下同),登录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3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com)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本项目招标不采用其他形式的招标资料发送。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本次招标需要使用**CA,未办理**CA可登录**CA官网或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咨询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未注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首页进行注册,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异议渠道:****种植业科;地址:**市**县柴沟堡****服务大厅西侧;联系人:张国华,联系电话:0313-****120,邮箱:****@163.com ;投诉及监督部门:****项目监督股;地址:**市**县柴沟堡****服务大厅西侧;联系人:齐玉国,联系电话:158****5725,邮箱:****@163.com。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监督部门名称:****项目监督股
电话: 158****5725
电子邮箱: ****@163.com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第七至十一标段)-第九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第七至十一标段)-第十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县2024年玉米单产提升工程(第七至十一标段)-第十一标段 | 投标人/供应商 | 800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市**县锦绣街金润华府西侧 | 地址:**省**市**区**大街88号翰林观天下23号楼1608室 |
050000 | 邮编:050000 |
肖瑞军 | 联系人:王思佳 |
0313-****120 | 电话:151****23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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