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C02-123********00449XQ-****0820-000108-9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4-08-20 11:37:43 |
**区淠河河道砂石一批拍卖
(第二次)交易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8月27日上午10时在******交易中心(城南镇**大厦8楼开标7室)举办拍卖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区淠河河道单王至顺河段南土城下游至****交界上游段左岸采区(单王采区)、王滩河道顶冲段下游至S325特大桥上游500m段左岸采区(顺河采区)自然砂石一批约300万吨,砂石品质为毛砂,本次拍卖以单价拍卖,起拍价50.00元/吨,加价幅度0.5元/吨。总参考价约15000万元,竞拍保证金:1000万元。
备注:
1、拍卖总成交额(不含保证金,下同)是按300万吨计算的成交额。
2、成交后,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1000万元转为履约保证金。
3、成交后,由买受人负责砂石的开采、筛洗、装车、拉运、环保和安全;委托方负责称重、发放计量单据和开具3%销售票据。
4、成交后,买受人按下列要求分批次支付标的成交价款:拍卖成交之日起三日内须缴纳首批款项:总成交价款的30%;2024年12月1日16时前支付总成交价款的10%;2025年1月1日16时前支付总成交价款的10%;2025年3月1日16时前支付总成交价款的10%;2025年4月1日16时前支付总成交价款的10%;2025年7月1日16时前支付总成交价款的30%。在整个付款期间,清运的砂石量始终不得超过预付的砂石款,一旦超过,委托方立即停止买受人的开采及清运工作,超出部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项。如未能在上述缴款期限内缴纳规定的款项,视为违约。
5、砂石开采总量或总采运时间届满时,买受方应无条件于10日内撤场。买受方为开采、拉运等时期内所有投入的设施设备应自行搬迁,逾期未搬迁,视为放弃,委托人有权处理。
特别提示:
1、本次拍卖的砂石品质为毛砂,竞买人务必亲自到现场勘察,自行确认该批砂石的品质及其瑕疵,参与竞买即表示自愿接受标的物的一切风险及其瑕疵,成交后不得反悔。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拍卖成交后,委托人按现场实物现状移交。
3、本次拍卖的砂石自2024年9月1日开始开采,采取轮采方式,按委托人要求进行采砂作业。开采、拉运时间由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如遇汛期、环保、安全生产检查等因素停采,开采拉运日期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协商顺延,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
4、成交后,买受人要严格按照区相关部门的管理要求,****中心和委托人的监督管理。****水利局《关于开展**市河道砂石开采现场标准化建设(试行)的通知》要求,落实砂场标准化建设。做到现场布置标准化、开采作业标准化、环境控制标准化、管理标准化,并按规划的可采区范围内进行开采,严格控制开采深度,顺河采区开采底高程不得低于21米,单王采区开采底高程不得低于20米。不得在禁采区开采,严禁多采、深采,不得偷逃,一经发现,视为违约,造成损失的则追究买受人责任。
5、成交后,买受人须规范配置砂石开采机械、消尘、和管理用房等设备。单王采区开采时,采砂机具、开采设备分别控制在6台、11台以内;顺河采区开采时,采砂机具、开采设备分别控制在7台、8台以内,且采砂机具单台功率控制在350马力以下,并按环保部门要求及时洒水消尘。买受人在合约期内具有300万吨以上开采能力,如合约期内开采未达到300万吨,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本次砂石在运离过程中车辆运输的主干道及开采区塘口内道路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期间产生的修建及维修费用等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到期无条件移交委托人。
7、买受人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遇防汛、环保和安全检查等特殊时期,须无条件服从各部门和委托人禁采规定和相关要求。汛期采砂机具和设备必须全部离岸,不得有砂石堆体。
8、在开采和拉运过程中,买受人须安排专人专项负责采砂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制**全生产方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设置明显安全警示和防溺水标志等,出现任何安全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并负责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同时买受人须接受委托方的监督,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要求的,委托方有权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停工整改,如整改达不到要求,视为违约。
9、全部砂石运离完毕后,买受人须将采砂段河道平整,进行生态恢复,如验收不合格,视为违约。
10、履约保证金的退回:履约保证金分两次退回,当买受人砂石履约量达200万吨后,有权向委托方提出申请,委托方收到申请无异议后七日内,需将履约保证金的60%,即600万元无息原路退还给买受人。剩余400万元作为后续砂石开采及拉运的履约保证金,待买受人将300万吨砂石全部完成开采并将全部砂石运离委托方场地后、场地经委托方验收合格、且买受人无其他违约违规行为退回。
买受人违约责任的承担:如买受人违约,买卖双方成交后签订的《砂石销售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将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买受人违约且砂石履约量未达200万吨,对全部履约保证金予以没收;买受人违约且砂石履约量已达200万吨,对剩余400万元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40%)予以没收。
11、如有本标的300****政府供砂需求,买受人须优先保障开采、装载工作,产生的一切劳务费用按照2017年六****公司招标的六个标段中标劳务费用均价8.68元/吨执行。如因该类采砂需求,占用买受人开采时间,双方协商解决顺延时间事宜。
12、公告中采区开采范围不含林地报批手续没批准的区域及有争议等区域。
二、展示、咨询、报名登记及保证金缴纳时间:
自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4年8月26日下午17时。看样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33 3911 9077,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建筑、建材、土石方、砂石经营等(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竞买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档案记录在案企业。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参与竞买应当办理的手续:
1、有意竞买者,请在2024年8月26日下午17****银行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纳竞买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至指定账户(户名: **** ,开户行: 徽商银行****路支行 ,账号:223********1000002 。(转款时请备注**区淠河河道砂石竞买保证金,须确保到账)。竞买不成,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竞买人(竞买保证金原账户退回,竞买人提供的退款账户信息必须准确无误)。
2、竞买人持有效证件(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公章和保证金汇款证明,在拍卖会开始前一小时到开标厅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报名登记材****公司审核通过后,方可参加拍卖会。
相关报名登记材料,需提前准备好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企业公章,在报名登记时一并提交审核人员。
如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办理书面委托手续(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否则视为弃权,不予登记办理。
五、联系方式:
****公司:139 5612 9131,0564-****131
拍卖公司地址:**市佛子岭路110指挥中心东侧辰龙欢乐颂写字楼11楼1122、1123室
附:竞买人须知
拍卖规则
砂石转让合同(样本)
****公司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