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等25个学校委托,****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于2024年08月15日****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开标和评标活动。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进行了评审,经招标人确认,现将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招标项目说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划分25个标段,投标人可以同时报多个标段,但最多中2个标段,中标顺序按标段先后顺序,内容如下:
包号 | 采购范围 | 就餐人数 | 备注 |
七标段 | ****中学、通****小学、****学校、****小学4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 950 |
5.2 资金来源:学生自费,自愿购买
5.3 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注:****委员会日常测评结果,学生老师满意率达到70%以上者可继续承包;对不服从管理者,学校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况扣除其履约保证金)。
5.4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 质量要求:合格。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包含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
6.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7.投标****学校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 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 (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5人
四、评标情况
4.1评标委员会推荐的定标候选人(排序不分先后)
第七标段:****中学、通****小学、****学校、****小学4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序号 | 定候选人名称 | 投标质量 | 服务期限 |
1 | **** | 合格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2 | ******公司 | 合格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3 | **市领****公司 | 合格 |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
按照招标文件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
推荐定标候选人的方法:通过以上评审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全部入围定标候选人。
推荐结果如下:
第七标段:****中学、通****小学、****学校、****小学4所学校食堂餐饮服务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 | 响应 |
2 | ******公司 | 响应 |
3 | **市领****公司 | 响应 |
第七标段:1)******公司、**和****公司等二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中的“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包含无食品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投标****学校师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等承诺书(或声明函)的声明或承诺对象非招标人,与招标文件1.4.1投标人资格条件中的第3条、第5条、第7条要求不符。
(2)******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2项投标文件签字盖章的要求,其投标函中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签字或盖章。
以上3家未能通过初步审查,按无效投标处理。
4.3所有投标人综合标评分情况:无。
4.4所有投标人技术标评分情况:无。
4.5所有投标人总得分情况:无。
五、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六、发布媒介及公示时间
本次评标公示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示期3日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向招标人提出异议,逾期将不再受理,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异议人对答复仍有异议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异议人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线上提出投诉。(在**市公共**交易信息网站重要文件栏中有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包号 | 采购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地址 |
七标段 | ****(有4所学校) | 赵** | 189****2469 | ****政府所在地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县裕丰****活动中心9楼910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0371-****1996
监督部门:****财政局 ****采购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476361
联系人:彭女士、齐女士
联系方式:0371—****7649
附件下载:七标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