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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第三方开展**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减灾第三批)项目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的公告
根据《**市2024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农字〔2024〕227号)要求,我中心拟遴选第三方机构承担2024年**市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防灾救灾第三批)项目水稻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工作。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单位:****。
二、实施内容、资金及地点
(一)实施内容:利用植保无人机开展水稻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不少于10000亩次,防治服务补助费(含药剂、药械、人工费等)原则上平均不超过20元/亩次;
(二)项目资金:20万元;
(三)实施地点:**市境内。
三、实施时间:2024年8月至2024年12月。
四、遴选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证照齐全;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开展与本工作相关的设备及工作经验;
4.具有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资格,以营业执照登记营业范围为准。
五、申报材料
1.报价单,即每亩次水稻病虫害防治(含药剂、药械、人工费等)费用;
2.工商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证(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防治人员具有无人机操作资格证书;
5.历年相关业绩佐证材料;
6.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报名材料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采取送达或快递邮寄方式(所有提交申报的材料概不退还)。
六、申报时间: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
七、申报地点和联系方式
申报地点:****一楼办公室(**市文城镇文建路92号)。
联系人:钟先生,联系电话:0898-****2167。
八、遴选说明
1.若通过资质、业绩、信誉等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2.若通过资质、业绩、信誉等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超过2家时,报价最低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单位。
3.若最终报价出现报价相同时,通过现场二次报价确定。
九、公示方式:遴****人民政府网公示。
十、签订合同:确定中标单位后,由****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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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