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县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4年度**县边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于2024年8月20日09时00分****交易中心开标。按招标文件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式已完成相关评标工作。
一、项目编号:****。
二、主要建设规模:升级改造道路11公里。
三、建设地点:**市**县。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质量标准:达到**省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六、计划工期:307日历天。
七、评标情况:评标专家自**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县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及招标人代表的监督下,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有效电子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4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
八、****委员会评审,中标候选人前三名排序为:
第一名:****;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投标报价:****716.91元;项目经理:邱婷婷,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10004;
第二名:******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投标报价:****319.17元;项目经理:杜金杯,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21997;
第三名:******公司;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投标报价:****119.62元;项目经理:温邵兰,证书名称及编号:二级建造师,黑223****14813。
九、本项目预中标人为:****。
十、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本项目公示期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如无异议,预中标人即为中标人。
2、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文件。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提出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3)相应请求及主张;
(4)有效的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5)提出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附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十一、监督部门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县委****办公室。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456-****512
招标人:****
地 址:红玛瑙大街455号
联 系 人:巩先生
电 话:0456-****514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区长发街48-2号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456-****345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