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某部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4-JLXLZG-F001)
我部对**某部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现就供应商评审排名及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某部物业社会化保障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公示期限: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3日 四、评审结果: 采购包(1): 第一名:**** 第二名:******公司 第三名:******公司 评审结果补充说明: 关于投诉质疑 (一)如有关供应商对评标结果存在异议,或认为下列事项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本公示期内,提出书面质疑和相关证明材料: 1.招标人或者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2.采购程序违反军队采购相关规定的; 3.投标人之间或者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行为的; 4.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 5.违反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使自己权益受到损害的其他事项。 (二)书面质疑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由全权代表签字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并加盖单位公章。书面质疑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的采购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2.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质疑人的地址、联系方式等; 3.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三)供应商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程序和渠道实名质疑,其质疑应当有具体的质疑、投诉事项及证明其利益受到损害的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的质疑。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质疑不受理。 (四)质疑、纪检联系方式 质疑联系人:姬干事0931-****780 纪检联系人:杨干事0931-****768 地 址:**省**市。 五、预中标(成交)供应商: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报价金额:485300.00 供应商对预中标(成交)结果如有异议,应当自本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部提出质疑。 对积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深表感谢,希望今后继续保持**。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姬干事 联系电话:0931-****780 地 址:**省 **市 八、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杨干事 联系电话:0931-****7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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