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迁****教育中心项目已由肃**发展**革局以 肃发改审字(2023)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建设资金来自债券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迁****教育中心项目 (2)建设地点:肃**礼乐小镇东侧,状元**侧。 (3)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92478.1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60693.84㎡。项目主要建设实训教学楼2栋,建筑面积 13372.16平方米,其中1#实训教学楼6064.78平方米,2#实训教学楼7307.38平方米;教学楼 1 栋,4371.22平方米;****中心 1 栋,建筑面积 12470.99平方米;宿舍楼 4 栋,建筑面积 19472.78平方米,其中1#宿舍楼建筑面积5593.36平方米,2#宿舍楼3#宿舍楼面积为5523.53平方米,4#宿舍楼面积为2832.36平方米;实训车间 1 栋,建筑面积 2160.28 平方米;食堂 2 栋,建筑面积7666.42平方米,其中1#食堂建筑面积6978.04平方米,2#食堂建筑面积688.38平方米;门卫一栋,建筑面积 30.42 平方米;辅助用房一栋,建筑面积 413.22 平方米;消防水泵房一栋,建筑面积 736.35 平方米,其中地上29.19平方米,地下707.16平方米,购置教学科研、实验实训设备5206台套;并配套建设附属配套设施。
2.2招标范围:(1)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2)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4)资金来源:债券资金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6)最高限价: 27182.4828万元 。(投标报价应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超过或等于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按无效投标处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6;行政监督部门:****审批局,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293。 (5)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30 万以下,收费金额 300 元/标段;30万≤概算价范围<100 万,收费金额 600 元/标段;100 万≤概算价范围<500 万,收费金额 900 元/标段;500 万≤概算价范围<1000 万,收费金额 1000 元/标段;特殊项目视项目情况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执行。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8)本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为肃**,副场为**市。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6;行政监督部门:****审批局,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293。 (5)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30 万以下,收费金额 300 元/标段;30万≤概算价范围<100 万,收费金额 600 元/标段;100 万≤概算价范围<500 万,收费金额 900 元/标段;500 万≤概算价范围<1000 万,收费金额 1000 元/标段;特殊项目视项目情况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执行。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8)本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为肃**,副场为**市。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项目经理资格:拟担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天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按照河****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a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 b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按程序确定定标候选人。 (4)平台技术支持电话:400-****-8186;行政监督部门:****审批局,行政监督部门电话:0317-****293。 (5)本项目使用第三方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费用由投标人支付。平台使用收费标准:概算价范围<30 万以下,收费金额 300 元/标段;30万≤概算价范围<100 万,收费金额 600 元/标段;100 万≤概算价范围<500 万,收费金额 900 元/标段;500 万≤概算价范围<1000 万,收费金额 1000 元/标段;特殊项目视项目情况收费。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招标人支付,收费标准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执行。 (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7)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8)本项目采取远程异地评标,主场为肃**,副场为**市。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8-21 00:00:00 至 2024-08-27 23:59:00(**时间,下同),登录招采云交易平台(www.****.com)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09-13 09:00:00,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招采云交易平台(www.****.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公共**交易服务平台、招采云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无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召雷 电话:0311-****1220
9.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 ****审批局 | 电 话 | 0317-****293 |
电子邮件 | / |
10.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迁****教育中心项目 | 投标人/供应商 | 3600 |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肃** | 地址: | **省**市**区赵佗路街道颐宏路2 号颐佳小区7号楼204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张哲 | 联系人: | 李召雷 |
电话: | 0317-****359 | 电话: | 0311-****122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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