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管理工作的通知》(鲁环发〔2020〕4号)等文件有关规定及相关政策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对《****中学地块(二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21日-8月27日(7天)。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学地块(二期)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调查地块位于**市**路以西、富**路以南、双山路以北、重兴东路以东;
3、基本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4991m2,地块原用地性质为农业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基地,目前拟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为了保证该地块的安全再利用,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环境管理要求,**市****公司委****勘查开发局****大队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二、调查方案
调查方法主要为现场调查、人员访谈、现场快筛等。
三、工作内容
通过对地块信息收集、地块历史生产情况调查、现场踏勘、资料收集、现场快筛等工作,编制完成调查报告。
四、调查结论
通过人员访谈资料收集及现场踏勘可知该地块****家具厂,地块中存在住户及建筑垃圾,建筑垃圾主要为地块内住户拆迁产生,无外来建筑垃圾;地块内主要种植蔬菜大棚及玉米小麦等;地块内西北角存在堆土,该堆土为地块内产生;地块西北角围墙主要为放置木材,无实质性生产;地块存在闲置厂房,一直无生产,目前已拆除,存在建筑垃圾。
周边生产性企业主要为******公司、加油站,其位于调查地块的地下水下游,对地块产生的影响较小。识别出主要特征因子为铅、铬、汞、苯、甲苯、二甲苯及石油烃。因此进入第二阶段采样调查,确定该地块检测因子为:pH、GB36600中45项及石油烃。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内布设6个监测点(柱状样),地块外布设1个对照点(表层样)。检测项目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表1中45项、pH及石油烃。根据土壤监测结果,本地块监测因子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下水共设置了2个采样点位,地块内布设1个监测点,地块外地下水上布设1个对照点。检测项目包括《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常规指标35项(去除菌类及放射性指标)及石油烃。根据地下水检测结果,本地块地下水检出因子中总硬度、硫酸盐存在超标;调查地块不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准保护范围内,在不饮用地下水的情况下,地下水中的物质不会对人体产生健康风险,风险可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