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教学一体机、LED显示屏等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东路2988****中心3-1124
中标(成交)金额:1484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称:75英寸一体机 品牌:希沃(seewo) 规格型号:FG75EC 数量:2台 单价:15785.65元/台 | 名称:户外单色显示屏 品牌:美亚迪 规格型号:P10 数量:6.14㎡ 单价:1145.33元/㎡ | 名称:室外全彩LED显示屏 品牌:天合光电 规格型号:P3 数量:12.29㎡ 单价:4780.51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任国会、何良红、车治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西150米
联系方式:车老师 0555-****9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县姑孰镇于**路15-3号农贸市场四楼
联系方式:0555-****8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婷
项目联系方式:0555-****888、182****9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