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PE管件哈夫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3日0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PE管件哈夫节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3000.00元
最高限价:233000.00元
采购需求:****PE管件哈夫节采购项目(详见采购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7日内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对小微企业、监狱和残疾人企业的相关扶持政策等;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详细地址:**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套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详细地址:**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3日09点30分(**时间)
地点:****(详细地址:**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文件所需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注:以上材料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市
联系人:姜涛
联系方式:****0011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 **市凡河新区水木华园小区南门B25-6号
联系方式:024-****5555
邮箱地址:****@qq.com
开户行: **银行**支行
账户名称: ****
账号:710********18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磊
电 话:024-****5555
****
2024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