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已完成某部公寓(宿舍)家电采购(项目编号:****)评审,确定了预中标供应商,现公示如下:
一、评审日期:
2024年8月13日。
二、公示期:
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3日。
三、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名、报价
第一名:****,报价金额****720.00元,综合得分64.10分;
第二名:****商贸****公司,报价金额****490.00元,综合得分57.08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机构联系人:于女士
办公电话:0937-****328;
(受理时间:08:30—12:20,15:30—18:30)
监督部门联系人:杨女士
办公电话:0937-****316。
(受理时间:08:30—12:20,15:30—18:30)
如对以上预中标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按照《招标文件》中的格式要求向我部以电子邮件方式提出质疑,邮箱地址:****@qq.com。格式要求:投标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质疑资料,邮件主题: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质疑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