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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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条件
本项目 度尾****广场建设(二期) 已批准建设,****政府 委托 **县度尾镇****公司 代建,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 确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建设地点: **县度尾镇;
2.2.工程建设规模: 约 72 万元;
2.3.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按图纸并结合审核后的工程量清单和编制说明 ;
(2)发包内容: 详见发布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
2.4.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详见发布预算书及编制说明;
2.5工程最高限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如下)
(1)工程最高限价=(工程预算审核价-不可竞争费)×(1-下浮率)+不可竞争费
=(716277元-18825元)×(1-10%)+18825元
= 646532元(人民币)
(2)本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下浮率为10% ;
2.6.工期要求: 60 个日历天
3. 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县度尾镇****公司小规模
****超市内企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等绿化工程相关范围);
3.3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园林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出项目负责人须附上其(职称证书、毕业证书)等能够证明其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专业以有权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上标注的为准,若职称证书上无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六个月及以上原件所署单位为准。社保由上级单位统筹缴纳的,还应提供上级单位出具的统筹缴纳证明。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 工程评审方式:
工程最高限价:646532元
公司内部发包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即投标人在合理区间(为最高限价再下浮:园林绿化8%-11%、即575413元— 594809元)内进行报价(报价保留整数,未在此区间内报价或者报价数值非整数的均为无效报价,不参与评标)。
评标价=投标人报价平均值×(1-期望值系数)+期望值×期望值系数。
期望值系数为开标前招标人随机抽取1个数字(①=0.3、②=0.4、③=0.5、④=0.6、⑤=0.7)。
期望值为最高限价×由招标人在开标前随机抽取1个数字(园林绿化:①=0.89、②=0.895、③=0.9、④=0.905、⑤=0.91、⑥=0.915、⑦=0.92)确定。
投标人按公告要求截止前递交投标报价文件,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公章,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评标。工作人员现场开启档案袋并唱标后计算投标人报价平均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注: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投标人的报价最接近评标价的下限为中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中标人报价。
(2)若投标人的报价均高于评标价,最接近评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有两个及以上报价相同的,则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中标人报价。
(3)投标人数量仅为两家的,抽签决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投标人报价。
(4)投标人仅一家的则直接指定中标人,中标合同价为投标人报价。
(5)应急工程直接指定中标人,工程量按实计取,中标合同价=最高限价×相应工程类别合理区间下浮率的平均值【如:房建工程中标合同价=工程预算审核价×(1-10%)×(1-5.5%)】。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非电子招投标。凡参加投标者,自2024年 8 月20日直接到**县度
****政府网(http://www.****.cn/dwz/xxgk/tzgg/)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形式缴纳,缴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 8 月 26 日24 时,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拒绝接收(已接收的将予以退回)其投标文件。
开户名:**县度尾镇****公司
开户行:****银行****公司度尾支行
账 号:9040 6190 1001 0000 0546 59
注:投标保证金以转账形式递交的,应在截标前通过投标人开户行基本账户****银行专户并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缴交时间确****银行在截标时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开标时带退投标保证金的申请书,并附:1.开户许可证,2.保证金回单,3.收款收据,****公司的印章。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2024年8 月 27 日09 时 30分,提交地点为:****政府二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合同签订
合同付款条款:当工程款支付额达到实际完成的总工程价款的80%时,暂停付款,预留20%作为工程尾款,待工程竣工(交工、完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再支付至工程结算总价的97%,余下的3%作为保修金,保修金待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9.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数额为合同金额的10%,投标****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递交的,应由承包人企业基本账****银行账户;以银行保函递交的,应由承****银行出具。以现金方式交纳的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应当截止到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工程交工验收合格之日;采用银行保函有效期必须延续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若银行保函时效没有达到上述规定,必须补足时效。否则,发包人将不支付工程进度款。承包人采用现金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一次性无息返还。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民政府网(http://www.****.cn/dwz/xxgk/tzgg/)发布招标公告。
11.联系方式
公司名称:**** 公司地址:**县鲤南镇八二五南街
联系人: 小陈 电话:135****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