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富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15********14885XD | 建设单位法人:刘毅炘 |
吴秋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市高滩新区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06-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生活垃圾发电除外)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N7820-N7820-环境卫生管理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雀儿湾 |
经度:104.379449 纬度: 28.621158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3-23 |
昭环审〔20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681MA6PX5AN65003Q |
2024-01-2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255.93 |
472 | 运营单位名称:**市融惠生态****公司 |
****0681MA6PX5AN6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联合赤道****公司 |
****0101MA****840K | 验收监测单位:**光谱****公司 |
****0602MA7KPRT02D | 竣工时间: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http://****315712.pool8-site.****.cn/dz_details.html?id=1524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餐厨垃圾处理利用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餐厨垃圾处理利用项目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日处理餐厨垃圾20吨 | 实际建设情况:日处理餐厨垃圾20吨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水热—厌氧发酵处理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水热—厌氧发酵处理工艺 |
1、生产工艺无变化,但验收阶段暂无沼气产生,暂采用柴油替代沼气作为锅炉燃料,根据监测结果计算,不增加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10%以上。 2、生产设备有细化,但没有提高产能,没有新增产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气:水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内设置植物液喷淋除臭。 2、废水:“MBR+RO”工艺,处理规模20吨/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的一级标准后通过自建管道直接排入横江。 3、70 m3废水事故池。 4、其他环保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水洗+生物滤池除臭+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车间内设置植物液喷淋除臭,车间四周上方设置带孔负压废气收集管道。 2、废水:TMBR+A2O工艺,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的B级NH3-N的标准后,尾水通过自建管道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后排入横江。 3、70 m3废水事故池。 4、其他环保措施按环评要求建设。 |
废气治理措施强化、废水处理措施有变化,对应设备有变化;无新增废水排放口,废水由直接排放变更为间接排放,由于《****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一级A标严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一级排放标准,因此最终进入环境的污染物量比环评阶段减少,由于工艺调整,对应污水处理设备有变化;无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噪声、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无变化;固体废物处置方****填埋场处置、危险废物外委处置;项目设置废水事故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建设地点**市雀儿弯。 2、总投资5255.93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1、建设地点**市雀儿弯。 2、总投资5255.93万元。 |
1、地点在环评确定的位置,未改变。 2、投资情况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02 | 0.002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36 | 0.451 | 0 | 0 | 0.36 | 0.36 | |
0 | 0.011 | 0.068 | 0 | 0 | 0.011 | 0.011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6 | 0.02 | 0 | 0 | 0.006 | 0.006 | / |
0 | 0.134 | 0.658 | 0 | 0 | 0.134 | 0.13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8 | 0.008 | 0 | 0 | 0.008 | 0.00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隔油池(容积0.5m3)、化粪池(容积5m3)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0.5m3)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5m3)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站,采用TMBR+A2O工艺,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后,通过自建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 | 无 | |
2 | ****处理站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一级标准 | 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容积0.5m3)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容积5m3)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处理站,采用TMBR+A2O工艺,废水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表4三级标后,通过自建污水管道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标准后排放。 | 检测2天。每天4次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18m高排气筒(DA002)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燃气锅炉限值 | 沼气(柴油)锅炉废气通过18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验收监测时用的燃料为柴油,监测结果表明锅炉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 检测2天、每天3次 | |
2 | 水洗+生物滤池除臭系统,15m高排气筒(DA001)、植物液喷淋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预处****处理站恶臭:除臭系统在原基础上增加活性炭吸附装置,车间内增加带负压多孔废气收集管道。碱洗+生物滤池除+活性炭除臭系统,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 检测2天,每天3次 | |
3 | 1套去除率不小于60%的油烟净化器 | / | 食堂油烟设置油烟机,经收集处理后通过专用烟道排放。 | /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低噪声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监测结果表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检测2天,每天昼间1次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对危废暂存间、储油罐区进行重点防渗,综合车间内的原料接收、分选、预处理等区域;脱油、脱水车间、综**池、污水处理站、除臭设施区、污水管网进行一般防渗,其余区域做简单防渗处理。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防渗区的防渗要求,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6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一般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等效于厚度≥1.5m,渗透系数≤1.0×10-7cm/s的黏土层的防渗性能;简单防渗区进行混凝土地面硬化。 | 均按要求对相关区域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 设置危废暂存间1间,与有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协议。危废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
2 | 粗大杂物、固渣、沼渣、污水站污泥、反渗透装置浓缩液、生活垃圾清运至水****填埋场(处置率100%)) | 粗大杂物、固渣、沼渣、污水站污泥、反渗透装置浓缩液、生活垃圾100%清运至水****填埋场。 | |
3 | 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处置率100%) | 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处置率100%。 | |
4 | 隔油池油污投入本工程餐厨垃圾处理系统处理(处置率100%) | 全部返回生产系统 | |
5 | 废脱硫剂厂家回收(处置率100%) | 尚未产生,后期由厂家回收。 | |
6 | 废****回收部门(处置率100%) | 100%****回收部门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绿化面积2641.88m2 | 绿化面积2641.88m2 |
表7 风险设施
1 | 沼气储存风险防范措施:1、本项目沼气柜设置沼气探测器,探****控制中心,当沼气发生泄漏时,能及时发现沼气泄漏的情况,确保安全操作。输送沼气导管上的阀门要灵活、严密,导气管应经常检查,确保不漏气;导气管上应装上压力表,压力过高应排出气体;压力不足时应停止使用,重新进料充气,以防止回火。使用沼气必须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保证安全。厌氧反应器、沼气柜检修时,必须提高警惕,事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窒息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控制与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严格按防火、防爆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按规范设置消防系统,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和设施。2、厂区有沼气累积危险的场所全部配置沼气浓度报警装置,一旦沼气浓度达到报警浓度,全场启动应急排查检修设施。沼气一旦发生泄漏,自动报警设备将会自动报警,并会自动关闭所有的阀门,以保证其它储气柜内的沼气不发生泄漏。如果沼气柜发生少量长时间泄漏,可以立即切断气源,进行抢修,更不会造成大的安全隐患。 | 1、本项目沼气柜设置沼气探测器,探****控制中心,当沼气发生泄漏时,能及时发现沼气泄漏的情况,确保安全操作。输送沼气导管上的阀门要灵活、严密,导气管应经常检查,确保不漏气;导气管上应装上压力表,压力过高应排出气体;压力不足时应停止使用,重新进料充气,以防止回火。使用沼气必须与可燃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以保证安全。厌氧反应器、沼气柜检修时,必须提高警惕,事先采取安全措施,防止窒息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控制与消除火源。严格控制设备质量及安装质量;严格按防火、防爆设计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按规范设置消防系统,配置相应的灭火装置和设施。2、厂区有沼气累积危险的场所全部配置沼气浓度报警装置,一旦沼气浓度达到报警浓度,全场启动应急排查检修设施。沼气一旦发生泄漏,自动报警设备将会自动报警,并会自动关闭所有的阀门,以保证其它储气柜内的沼气不发生泄漏。如果沼气柜发生少量长时间泄漏,可以立即切断气源,进行抢修,更不会造成大的安全隐患。 | |
2 | 废气处理设施故障风险防范措施:综合车间内设气体泄漏报警器,可在第一时间发现泄漏点。定期检修、保养仪器设备。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设置备用电源,保证在市政电网停电状况下能够使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综合车间内设气体泄漏报警器,可在第一时间发现泄漏点。定期检修、保养仪器设备。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设置备用电源,保证在市政电网停电状况下能够使恶臭气体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 |
3 | 地表水风险防范措施:污水处理站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检修、保养仪器设备;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建议设置备用电源,保证在停电状况下能够使污水站正常运行;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后造成消防废水二次污染,本项目需设置的消防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应包括截留阀、雨水污水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在厂区雨水管网总排口安装可靠的隔断措施、在厂区边界预先准备适量的沙包。 | 污水处理站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定期检修、保养仪器设备;加强操作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建议设置备用电源,保证在停电状况下能够使污水站正常运行;为防止发生火灾事故后造成消防废水二次污染,本项目需设置的消防废水收集和处理系统应包括截留阀、雨水污水排放口设置应急阀门、在厂区雨水管网总排口安装可靠的隔断措施、在厂区边界预先准备适量的沙包。 | |
4 | 其它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厂内生产建筑物与各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规范的要求; (2)总平面布置根据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之间设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相连,有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场地做好排放雨水设施; (3)严格按各规范设计要求落实工程防雷、防电、消防、通风、沼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放散系统等安全措施; (4)在厂区设置醒目的消防、禁火标志,并做好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在厂区内布置专用消防管网,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泡沫灭火器等; (5)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不低于二级; (6)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期将开展定期演练。 | (1)厂内生产建筑物与各类建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等规范的要求; (2)总平面布置根据功能分区布置,各功能区之间设环形通道,并与厂外道路相连,有利于安全疏散和消防;场地做好排放雨水设施; (3)严格按各规范设计要求落实工程防雷、防电、消防、通风、沼气泄漏报警装置、安全放散系统等安全措施; (4)在厂区设置醒目的消防、禁火标志,并做好员工和外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在厂区内布置专用消防管网,设置必要的消防器材,如泡沫灭火器等; (5)建筑物的耐火等级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不低于二级; (6)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后期将开展定期演练。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功能置换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其他
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确保达标排放。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餐厨垃圾沥液、压榨废水、各类冲洗废水)一同进****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 4 一级标准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横江。须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时废水不外排。 加强废气污染防治。餐厨垃圾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系统 (水洗+生物滤池)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外排,氨气、硫化氢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标准限值:预处理车间内设置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 1 套,喷洒植物液对未完全收集的恶臭气体进一步处理: 沼气经过干燥、脱硫塔脱硫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锅炉燃料使用,其余暂不能利用的由火炬燃烧沼气锅炉废气经 18 米高排气筒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 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风道排放。 加强无组织恶臭污染控制。采用植物液空间雾化除臭工艺提升整体环境除臭效果,确保各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做好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妥善处置工作。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固废运****填埋场进行处理; 沼气脱硫装置产生的脱硫剂统一收集后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严格按照《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要求执行,在运输过程中须采用密闭车辆,以防止在途中散落造成二次污染。 严格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厂区分区防渗措施,确保厂区满足防渗要求,防止地下水污染;加强废气中氨气、硫化氢等污染因子的监测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初步核定为:COD0.451t/a,NH-N 0.068t/a,SO20.02t/a,NOx0.658t/a。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生产废水(餐厨垃圾沥液、压榨废水、各类冲洗废水)一同进****处理站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表三级标准后,通过管道排放至市政管网。设置足够容积的事故水池,确保事故时废水不外排。 餐厨垃圾预处理及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恶臭气体经密闭负压收集后引至生物除臭系统 (碱洗+生物滤池+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达标外排,氨气、硫化氢排放须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标准限值:预处理车间内设置植物液喷淋除臭系统 1 套,喷洒植物液对未完全收集的恶臭气体进一步处理,车间内还设置带孔的负压废气收集管道将车间无组织废气收集至臭气处理系统。沼气经过干燥、脱硫塔脱硫净化处理后部分作为锅炉燃料使用,其余暂不能利用的由火炬燃烧沼气锅炉废气经 18 米高排气筒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排放: 食堂油烟经净化处理后通过专用排烟风道排放。 加强无组织恶臭污染控制。采用植物液空间雾化除臭工艺提升整体环境除臭效果,确保各恶臭污染物厂界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限值。 预处理车间产生的固废运****填埋场进行处理; 沼气脱硫装置产生的脱硫剂统一收集后由生产厂家进行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要求,危险废物分类收集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餐厨垃圾收运过程严格按照《餐厨垃圾处理技术规范》(CJJ184-2012) 要求执行,在运输过程中须采用密闭车辆,以防止在途中散落造成二次污染。 危废暂存间、储油罐区作重点防渗处理,办公区域、停车场、道路、泵房等作简单防渗处理,其余生产区域为一般防渗处理。后期应加强废气中氨气、硫化氢等污染因子的监测监控,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废水经处理后改为间接排放,****处理厂的指标中解决;根据监测结果核算: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为SO20.006t/a,NOx0.134t/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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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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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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