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医院分院迁建工程(浙江省老年医疗中心)射线装置及核技术应用项目(阶段性验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23********051734A | 建设单位法人:毛威 |
赵蒙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古墩路122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分院迁建****医疗中心)射线装置及核技术应用项目(阶段性验收)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18版本:191-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不含在已许可场所增加不超出已许可活动种类和不高于已许可范围等级的核素或射线装置)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1-Q841-医院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古墩路1229号 |
经度:120.093297 纬度: 30.333624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8-06-06 |
杭环辐评批〔2018〕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114 | 运营单位名称:**** |
123********051734A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665413L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913********665413L | 竣工时间:2023-12-20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4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115.****.187:81/gsnews.asp?ID=1209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在**区古墩路1229号建设乙级非密封性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1×107Bq(1台PET-CT,使用18F显像诊断,年最大用量2.78×1012Bq。 | 实际建设情况:在**区古墩路1229号建设乙级非密封性工作场所,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1×107Bq(1台PET-CT,使用18F显像诊断,年最大用量2.78×1012Bq。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PET-CT流程: ①接受患者,并告知患者诊断过程存在辐射危害; ②医生根据病情确定使用核素的类别和剂量; ③病人通过注射将放射性药物摄入。在药品摄入过程中存在γ射线污染,同时会产生放射性废水、固废(注射器、棉球、药品盒); ④病人摄入药品后通过仪器进行器官显像和病情检查。在此过程中病人带有γ射线。 | 实际建设情况:PET-CT流程: ①接受患者,并告知患者诊断过程存在辐射危害; ②医生根据病情确定使用核素的类别和剂量; ③病人通过注射将放射性药物摄入。在药品摄入过程中存在γ射线污染,同时会产生放射性废水、固废(注射器、棉球、药品盒); ④病人摄入药品后通过仪器进行器官显像和病情检查。在此过程中病人带有γ射线。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在该项目各相关放射工作用房如放射性药物质控、分装、注射、候诊、PET/CT机房、放射性工作区出入口处等工作场所均拟设置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2、PET/CT机房拟设置观察窗和对讲装置,受检者防护门上方设置工作指示灯;候诊室、患者走廊等与控制室(或护士站)拟设置视频对讲装置;拟设置检查顺序指示标志和叫号系统 3、本项目应严格落实核素管理制度,做好放射性核素台账登记管理;储源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装置,并设置门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4、应为辐射工作人员每人配备个人剂量计,并应配备个人剂量报警仪若干,并拟配置移动铅防护屏风、铅注射套、铅注射盒、注射窗、移动防护注射车、铅废物桶等防护用具。另外,为防止表面污染以及放射性气溶胶由呼吸道进入人体,医院建成后应为相关人员配备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铅防护眼镜、铅橡胶颈套、铅橡胶手套、铅橡胶帽子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规定相关辐射工作人员在辐射工作中应做好个人的放射防护,以达到辐射防护的目的 5、本项目拟按照开展临床核医学项目使用核素的种类及用量,对工作场所进行划分,从放射性工作区进出非放射性工作区需经表面污染测定,拟配备表面污染监测仪等检测设备 6、除注射、给药外其余涉及放射性药物的所有操作均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操作台面要求光滑、平整、易于清洗去污 7、工作人员在放射性工作场所不得进食、饮水、吸烟。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内更换服装,穿戴工作衣、裤、帽、鞋、防护口罩、胶质手套及相应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人员离开放射工作场所,拟清洗、淋浴、更衣、并对手部等体表部位进行污染测定,确认未受放射污染后离开,进入非放射工作场所 8、受检者根据预约按时来院,在给药处接受给药,到指定地点候诊,检查,不应随意走动,并在患者专用卫生间如厕;检查完毕由专门出口处离开,尽量减少对其他人员的影响 9、医院拟将该项目运行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按类别和日期分别暂存于放射性废物间内,待放射性物质自行衰变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本项目拟在核医学科北侧建造有效容积为45m3的并联式三级(单个容积15m3)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医院拟为衰变池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 11、该项目核医学设置独立的通风装置,PET/CT机房、PET/MR机房、SPECT/CT机房、PET(VIP)候诊室、SPECT/CT候诊室、分装注射室等区域拟设置机械通风系统,为避免各功能房间通风互相串流,采用负压排风,通风风向由低活区到高活区,将室内空气经单独通风管道由风机抽吸至楼顶排出 | 实际建设情况:1、在该项目放射性药物质控、分装、注射、候诊、PET/CT机房、放射性工作区出入口处等工作场所均设置了电离辐射警示标志 2、PET/CT机房设置了观察窗和对讲装置,受检者防护门上方设置了工作指示灯;候诊室、患者走廊等与控制室设置了视频对讲装置;设置检查顺序指示标志和叫号系统 3、严格落实了核素管理制度,做好了放射性核素台账登记管理;储源场所设置了视频监控并设置门锁,实行双人双锁管理 4、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剂量计,并配备了个人剂量报警仪,配置移动铅防护屏风、铅注射套、铅注射盒、注射窗、移动防护注射车、铅废物桶等防护用具。另外,医院为相关人员配备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铅防护眼镜、铅橡胶颈套、铅橡胶手套、铅橡胶帽子等个人防护用品。严格规定相关辐射工作人员在辐射工作中应做好个人的放射防护 5、本项目对工作场所进行了控制区与监督区的划分,从放射性工作区进出非放射性工作区需经表面污染测定,配备了2台Inspector型表面污染监测仪和1台451P-DE-SI-RYR型辐射检测仪器 6、涉及放射性药物的所有操作均在分装柜内进行,分装柜操作台面光滑、平整、易于清洗去污 7、工作人员在放射性工作场所不得进食、饮水、吸烟。工作人员进入放射工作场所内更换服装,穿戴工作衣、裤、帽、鞋、防护口罩、胶质手套及相应个人防护用品。工作人员离开放射工作场所进行清洗、淋浴、更衣、并对手部等体表部位进行污染测定,确认未受放射污染后离开,进入非放射工作场所 8、受检者根据预约按时来院,在给药处接受给药,到指定地点候诊,检查,不随意走动,并在患者专用卫生间如厕;检查完毕由专门出口处离开 9、医院将该项目运行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按类别和日期分别暂存于放射性废物间内,待放射性物质自行衰变后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本项目在核医学科北侧建造有效容积为30m3的并联式二级(单个容积15m3)放射性废水衰变系统,医院为衰变池设置自动控制系统及在线监测系统 11、核医学设置独立的通风装置,PET/CT机房、候诊室、分装注射室等区域设置机械通风系统,采用负压排风,通风风向由低活区到高活区,将室内空气经单独通风管道由风机抽吸至楼顶排出 |
因施工原因衰变池容积减小,现阶段衰变池废水可暂存超过30天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医院应结合新增辐射项目特点,对现有辐射安全管理制度进行不断修改、补充和完善。 (2)要求组织所有新增的辐射工作人员参加有资质单位的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证后才能上岗,并按每4年一次的要求进行复训,同时应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和职业健康档案。针对培训合格证书已过期的工作人员,建议医院尽快组织其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培训。 (3)项目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等,认真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4)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应当依法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禁止无许可证从事相关使用活动。 (5)每年对辐射安全工作进行评估,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整改,并建立相关档案。年度评估报告定期上报环保部门。 (6)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自本批准之日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 实际建设情况:(1)医院已制定《放射诊疗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核医学科放射性药物管理制度》、《放射性药品采购、登记、使用、核对、保管制度》、《核医学科岗位职责》、《放射性废物收集与处理制度》、《放射工作场所防护污染监测制度》、《核医学科医用放射源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并根据实际不断完善修改相关制度。 (2)本项目新增的辐射工作人员均取得了放射卫生培训证明,并按每2年一次的要求进行复训,人员培训证明均在有效期内。委****控制中心对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监测,****防治院对辐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3)本项目严格落实了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辐射环境管理要求,认真执行环保同时设计(******公司)、同时施工(******公司)和同时投产使用的制度。项目建成后,依法办理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4)医院已于2024年2月28日重新申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 (5)医院已于2023年12月12日上传了2023年年度防护评估报告。 (6)本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污染防治措施未发生重大变动。开工建设时间距批复之日未超过五年。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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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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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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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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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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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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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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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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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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