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金鑫恒拓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高档不定型耐火材料和1万吨预制件改建项目二期工程(年产500吨预制件)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247124H | 建设单位法人:薛鸿雁 |
和宜楠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县产业集聚区广兴路6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5万吨高档不定型耐火材料和1万吨预制件改建项目二期工程(年产500吨预制件)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89-C3089-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县产业集聚区广兴路688号 |
经度:113.10813 纬度: 35.16067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2-31 |
博环审〔2020〕9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247124H001X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8000 |
57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247124H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0800MA45YWKT6G | 验收监测单位:**嘉森****公司 |
****0425MA9GR6UR3U | 竣工时间:2024-05-08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6-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7-0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606C5a8j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建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总体工程规模为年产5万吨高档不定型耐火材料和1万吨预制件 | 实际建设情况:本次验收规模为年产500吨预制件 |
本次验收为项目分期验收中的一部分,项目整体规模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1)混炼(湿混)、成型 预混均匀的主料及依托不定型耐火材料添加剂预混配系统预混均匀的添加剂运至预制件车间,投入立轴行星搅拌机,加水进行混炼,含水率约为5%;搅拌好的物料倒入振动台上的模具内振动密实、成型,养护1~2h后脱模,以使预制件具有一定强度,避免在干燥时影响产品质量。 (2)干燥 将养护好的预制件经行吊吊至电加热干燥器,干燥温度控制在150~200℃,时间为36~48h。干燥结束后,关闭电加热干燥器控电开关,使成品自然冷却。 (3)检测、包装 成品干燥后进行外观完整度等指标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对于不合格产品,工程设计送至厂区现有添加剂破碎线破碎、筛分处理后作为本次工程原料重新使用。 | 实际建设情况:(1)混炼(湿混)、成型 预混均匀的主料及依托不定型耐火材料添加剂预混配系统预混均匀的添加剂运至预制件车间,投入立轴行星搅拌机,加水进行混炼,含水率约为5%;搅拌好的物料倒入振动台上的模具内振动密实、成型,养护1~2h后脱模,以使预制件具有一定强度,避免在干燥时影响产品质量。 (2)干燥 将养护好的预制件经行吊吊至电加热干燥器,干燥温度控制在150~200℃,时间为36~48h。干燥结束后,关闭电加热干燥器控电开关,使成品自然冷却。 (3)检测、包装 成品干燥后进行外观完整度等指标检验,合格后即可包装入库。对于不合格产品,工程设计送至厂区现有添加剂破碎线破碎、筛分处理后作为本次工程原料重新使用。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水:南厂区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城市污****处理厂;北厂区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调节+接触氧化)处理后通过城市污****处理厂。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回用,不外排。 废气:预制件车间混炼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25m高排气筒(2#)排放,联合厂房混炼机平衡口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甲醛、酚类)经集气风管+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RTO装置+20m高排气筒(7#)排放;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破碎机、筛分机)全部密闭,破碎、筛分等进、出料口设二次密闭;厂区配备工业清扫车和雾炮机,加强降尘和绿化;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立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台账。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加强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密闭。 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固废:不合格产品、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铁质颗粒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年修订版的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和废酚醛树脂桶均为危废,须建设规范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订版的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本次验收范围不新增劳动定员,不产生生活污水,本次不涉及生产废水。 废气:本次涉及的工序为立式行星搅拌机混炼工序和压力机成型工序,预制件车间混炼工序(及立式行星搅拌机)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25m高排气筒(2#)排放,北方区压力机产生的废气(颗粒物)经集气风管+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RTO装置+20m高排气筒(7#)排放;生产车间和生产设备(立式行星搅拌机、压力机)全部密闭;厂区配备工业清扫车和雾炮机,加强降尘和绿化;按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立污染防治措施运行台账。加强各产生无组织废气排放环节的管理和控制,加强生产、输送和储存过程密闭。 噪声:采取基础减震、隔声等降噪措施,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要求 固废:不合格品、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颗粒物收集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仓库(南北厂区各1间,20m2)贮存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不合格品破碎后重新作为原料使用,废****回收站综合利用,除尘器收集颗粒物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本次验收涉及的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收集至危废仓库(70m3),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 |
环评及变更分析中未对压力机成型废气作出要求,本次验收压力机进料口上方三面围挡,一面设置软帘,设置集气罩将废气收集至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与混炼、干燥工序共用20m排气筒排放,属于废气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项目应当在投入生产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申请办理排污许可有关手续;应建立健全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局的环保监督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在实际排放污染物之前对排污许可登记进行变更,增加本次验收有关内容;公司监理环保责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环境管理工作,确保各项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护局的环保监督管理。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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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4 | 0.102 | 0.9446 | 0 | 0 | 0.266 | 0.102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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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集气风管+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25m排气筒(南厂区)、集气罩/集气风管+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20m排气筒(北厂区)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m高排气筒)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文) | 集气风管+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25m排气筒(南厂区)、集气罩/集气风管+两级脉冲袋式除尘器+20m排气筒(北厂区) |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5.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58kg/h,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20m高排气筒)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蓝天保卫战暨空气质量排名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23]14号文)的要求(浓度限值:10mg/m3,速率限值:5.9kg/h(20m排气筒),14.45kg/h(25m排气筒))。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室内布置、减震基础、消声器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 室内布置、减震基础、消声器 | 项目夜间不生产,且南厂区北侧、北厂区南侧均为**市海纳信****公司,不具备监测条件,本次仅对昼间噪声进行监测。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南厂区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6dB(A),北厂区厂界昼间噪声最大值为57dB(A),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5dB(A))。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一般固废仓库,南厂区1间,20m2,北厂区1间,20m2;危废仓库,南厂区1间,10m2,北厂区1间,60m2 | 一般固废仓库,北厂区1间,40m2;危废仓库,北厂区1间,70m2;面积不变,根据固废管理需要调整了贮存设施的数量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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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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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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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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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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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转运装置进行遮盖、配备除尘器,加强车间和设备的密闭性,加强集气设施检查维护,保障集气效率,车间设置移动式工业清扫车,定期清扫地面等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转运车等装置进行遮盖、配备除尘器,加强车间和设备的密闭性,生产时门窗关闭;加强集气设施和环保设施检查维护,保障集气效率和处理效率,车间设置移动式工业清扫车,定期清扫地面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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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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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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