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广场售楼部16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市**大道**湾一号1008、2008号 | |
项目名称 | **省**市农村供水保障工程项目汪溪街道姚高村片区城市管网延伸工程PE管及配件甲供材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4年8月19日9时00分整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省**县**大道东路658号 | |
投标报价:904341.5元 | |
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57分 | |
项目负责人:唐琴琴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县 2019 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PE给水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2、****集团 2019 年农饮 PE 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企业奖项:2019年度**省科学技术进步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亚通新****公司 |
地址:**市镜洋工业区 | |
投标报价:904539.0元 | |
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7.56分 | |
项目负责人:陈鹊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2019-2020农村饮水安全两年攻坚行动(西部片区)管材、管件及阀门采购项目(B包PE管材及管件) 2、******园区****水厂源水管线材料采购项目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企业奖项:****政府质量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 |
地址:**省**市**区龙洲路**段联塑工业村 | |
投标报价:902632.97元 | |
供货期:根据项目进度需求及业主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约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99分 | |
项目负责人:高学琛 | |
相关证书名称:/ | |
证书编号:/ | |
投标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企业资质: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
投标资格业绩:/ | |
企业业绩:1、****水厂及**自来水管网升级改造和延伸工程项目一期(PE、PPR管材、管件采购), 2、2021年**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管材招标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其他:企业奖项:2011****政府质量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1、******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营业执照,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资格性评审标准,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2、****公司、****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未见法人签字或盖章,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投标性评审标准,初步评审不通过,作无效标处理,否决其投标。 |
公示时间 | 2024年8月20日-2024年8月23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徐工(招标人)、付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210(招标人)、0563-****999(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241。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