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孔碳材料生产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3MAD3P46X9C | 建设单位法人:郭全贵 |
李贤哲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市白**街道三和路9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多孔碳材料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091-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市白**街道三和路9号 |
经度:120.****00833 纬度: 36.****10000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2-26 |
青环审**〔2024〕5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21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3MAD3P46X9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83MAD3P46X9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702MA94G4N79K | 竣工时间:2024-06-28 |
2024-06-29 | 调试结束时间:2024-07-11 |
2024-07-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0719xYjDR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主要从事多孔碳材料生产,年产多孔碳材料300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主要从事多孔碳材料生产,年产多孔碳材料300吨。 |
本项目实际项目性质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比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占地面积4968.23m2,建筑面积4968.23m2。主要建设1座综合车间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占地面积4968.23m2,建筑面积4968.23m2。主要建设1座综合车间。 |
本项目实际规模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比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煅后石油焦→投料→破碎→筛分→收料)/(改性沥青、硬脂酸→加热熔化)→混捏→颚破→混料→压粉成型→检查→外协碳化→外协石墨化→多孔碳材料 | 实际建设情况:(煅后石油焦→投料→破碎→筛分→收料)/(改性沥青、硬脂酸→加热熔化)→混捏→颚破→混料→压粉成型→检查→外协碳化→外协石墨化→多孔碳材料 |
本项目实际生产工艺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比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循环系统更换冷却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得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外运做农肥。化粪池须进行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染土壤及地下水。 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投料、收料、振动成型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1)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相关标准。沥青熔化、硬脂酸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分别收集后经“电捕焦油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经1根不低于15米高的排气筒(P2) 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 表2中相关标准,排放速率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中相关标准,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标准,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中相关标准,臭气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相关标准。采取合理有效措施,使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执行《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相关标准,沥青烟、苯并〔a〕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 表2中相关标准,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相关标准,臭气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中相关标准。 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及生产设备须合理布局,采取减振、隔音等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 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60(昼)/50(夜)分贝。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焦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回收尘、废生胚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 项目须按照分区防控原则,对危废暂存间等采取重点防渗措施。按要求设置地下水、土壤跟踪监控点,做好污染物跟踪监测工作,防止污染地下水和土壤。 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污染防治设施,健全内部管理责任制度,依法依规对污染防治设施开展安全评价、评估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按规定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加强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科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外运作农肥;项目间接循环冷却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项目废气主要为投料粉尘、收料粉尘、压饼成形粉尘(颗粒物)沥青熔化废气(沥青烟、苯并〔a〕芘、臭气浓度)硬脂酸熔化废气(VOCs、臭气浓度)、混捏废气(颗粒物、沥青烟、苯并〔a〕芘、VOCs、臭气浓度)。 1、煅后石油焦投料粉尘,木屑、氯化钠投料粉尘,煅后石油焦收料粉尘,木屑、氯化钠收料粉尘,振动成型粉尘经负压收集,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除尘效率≥99%),通过15m高排气筒P1排放。 2、沥青熔化废气,硬脂酸熔化废气,混捏废气均经围挡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由电捕焦油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处理效率≥90%),通过15m高排气筒P2排放。 3、项目综合车间为全封闭式;原料采用吨包及包装袋包装;原料存放、生产加工均在封闭的车间内进行;生产设备及物料输送管线均密闭。 低噪声设备,设弹性隔振垫,降低基础振动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通过监测表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功能区标准 项目营运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回收尘、废生胚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焦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项目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 企业已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生态环境局**分局备案(备案编号370283-****0702-321-L),企业已配备充足的环境应急物资,并定期组织演练。 |
本项目实际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比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按照《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技术要求(试行)》等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标志牌,废气排气筒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排气筒已设置永久采样孔、监测采样平台及标志牌。 |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要求相比无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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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布袋除尘器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已建 | 有组织监测、无组织监测 | |
2 | 电捕焦油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7部分:其他行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已建 | 有组织检测、无组织检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振/隔声门窗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 已建 | 厂界四周已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和处置,确保固废得到妥善安置。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焦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场所建设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转移实行转移联单制度,防止流失、扩散,按规定使用危险废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申报危险废物相关资料。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回收尘、废生胚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集中收集后委托具备主体资格和相应技术能力的单位运输、利用和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须满足相应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环境保护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至光大环保****公司处理。 | 项目营运期废包装材料、废布袋、除尘器回收尘、废生胚属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一般固废间,外售相关单位综合利用。废液压油、废油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焦油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委托****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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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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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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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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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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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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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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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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