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办事处香江金郡**16幢111室
成交金额:528800.00元
评审报价:528800.00元
评审总得分:66.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施工范围 | 服务要求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备注 |
1 | **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第二次 | **法院室外地面铺装改造工程,位于****院墙内,工程内容为拆除原车位草坪砖,**透水混凝土车位、划车位线,增加排水沟,原沥青路面面层铣创、重铺,预埋充电桩线管、C25充电桩基础等。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计划工期30日历天,详见采购需求及采购文件。 | 30日历天 | 刘嘉宣 | 皖234****10545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峭云、翟妍璐、孙耿中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成交服务费。
2、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县华阳镇会山路43号、**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联系电话:0563-****640、0563-****233。也可在**市公共**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详见服务指南-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操作手册)。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局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华阳镇会山路43号
联系方式:0563-****6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梅园路香江金郡**12栋3楼
邮箱:****@qq.com
联系方式:056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主任、谷工
电话:0563-****640、0563-****233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信息
3、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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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