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担山镇小抵拱村灌溉沟渠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中标公示
中标供应商
1 | ****0400MACIUNJL9Q | **** | 总价 | 人民币843700元 |
2 | ****0900MA6GWIFG2X | ****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844400元 |
3 | ****0900MA6GTLCJXP | ****公司 | 总价 | 人民币844483元 |
扁担山镇小抵拱村灌溉沟渠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
中标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的扁担山镇小抵拱村灌溉沟渠建设项目施工竞争性谈判已于2024年8月20日15时00分在****会议室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中标价:843700.0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王伯照(姓名)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844400.0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李道军(姓名)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中标价:844483.20元
中标工期:60日历天
项目经理:任漭(姓名)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4年8月22日,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镇****人民政府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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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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