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扎瓦**扎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20日 20: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9月09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线上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9月10日 11:0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平台 https://www.****.cn/ | ||
预算金额 | ¥737.2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雷乐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03-****388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县扎瓦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03-****157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北路15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03-****388 |
项目概况
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扎瓦**扎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11:0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扎瓦**扎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000
最高限价(元):****806.89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持扎瓦**扎集贸市场提升改造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总建筑面积1586.85平方米,及相关改造、附属配套工程。(1)室外混凝土地面硬化15667平方米,南侧商铺墙面修复提升1180平方米,铁艺围墙180米,****商铺卷帘门,改为玻璃氟碳门(尺寸:1.8m*2.1m )64樘,商铺上檐更换统一铝塑板招牌32套(尺寸:1.0m*3.0m),更换原遮阳棚1260平方米(0.6mm厚砖红色压型彩钢板),旧公厕内外墙改造,门柱式铁艺大门6套(宽3米,高2.4米),采购成品微型消防柜5套,文化氛围营造1项;(2)**公共卫生间1座,建筑面积85.87平方米,地上一层,砖混结构;(3)**1#大棚1座,建筑面积494平方米(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988平方米的1/2计算建筑面积),轻型门式钢架结构;(4)**2#、3#大棚2座,单座建筑面积370.51平方米(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740.02平方米的1/2计算建筑面积),轻型门式钢架结构;(5)**农产品展销宣传站1座,建筑面积153.72平方米,地上一层,轻型门式钢架结构;(6****处理站1座,建筑面积112.24平方米,地上一层,框架结构;(7)**大门1座,框架结构;(8)室外附属包括: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排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室外强弱电管网及500KVA箱式变压器1座。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4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
(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须具有1项≥3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提供2021年8月至今的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施工单位五方签章)的复印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若竣工验收证书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业绩,区外企业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B类)考核合格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需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5)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公司****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
(6)投标人需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公司按****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7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 ,近三年内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尚在处罚期内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活动;
(8)企业负责人、其他社会团体或个体工商户之间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皆取消投标资格;
(9****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9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1:00(**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10日 11:00(**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扎瓦镇
联系方式:0903-****1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北路158号
联系方式:0903-****3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雷乐
电 话:0903-****38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