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东北片区环境整治——原丽江武警支队营房拆除改造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5********225756R | 建设单位法人:和斗 |
和璀钰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古** |
**省**市古**大研街道学堂路57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东北片区环境整治——****支队营房拆除改造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113-展览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音乐厅、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体育场、体育馆****体育场所)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Q-卫生和社会工作 |
建设地点: | **省**市古** ****五一街文治巷72号 |
经度:100.23877 纬度: 26.87728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1-20 |
云环审〔2020〕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8.5 |
113 | 运营单位名称:**** |
915********225756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5********225756R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0MA6PUBXP93 | 竣工时间:2024-05-16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1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3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home.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改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改扩建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总占地面积11241.13m2,总建筑面积11759.65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61.63 m2、地下建筑面积6798.02 m2。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与**风貌不****支队营房,在原有用地上恢复重建流官府衙作为****展示中心:****文化厅一、历史文化厅二、习俗厅、节俗厅、婚俗厅、雪山书院、地下展厅等展厅(不建设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地下会议室、管理用房、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占地面积11087.81m2,总建筑面积11630.03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949.33㎡、地下建筑面积6680.70㎡。项目建设内容为拆除与**风貌不****支队营房,在原有用地上恢复重建流官府衙作为****展示中心:****文化厅一、历史文化厅二、习俗厅、节俗厅、婚俗厅、雪山书院、地下展厅等展厅(不建设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设施),同时配套建设地下车库、地下会议室、管理用房、道路广场、绿化、给排水等配套设施。 |
环评阶段:****广场两个,分别位于项目****书院东面。****广场是项目区的人流集散区及“流官府衙”恢复重建前导区域。游客****广场东面,主要为旅游信息咨询服务。 验收阶段:****广场位置目前受拆迁问题影响,****广场****中心未能建设。此次验收内容不包括该部分未建设完成的内容,后****广场位置需要拆除重**设时,将按照相关要求重新进行报批,完善相应环保手续办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拆除与**风貌不****支队营房,重构流官府衙的历史格局作为****展示中心。 | 实际建设情况:拆除与**风貌不****支队营房,重构流官府衙的历史格局作为****展示中心。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废气: ①进出机动车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在地下设8个排风口,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植被吸收处理。 ②公厕、化粪池、垃圾桶产生的异味采取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经常清扫,垃圾桶、公厕经常消毒,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种植绿化吸收的方式处理。 ③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植被吸收的方式处理。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旅游、服务业设施废水,建2个容积为12m3、6m3的地埋式化粪池,分别位于婚俗厅南面、雪山书院西南角绿化带下,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西面文治巷、东面文生巷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处理厂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包括通风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供水系统的水泵噪声、备用发电机噪声)、游客人群活动噪声、车辆进出项目的交通噪声。水泵、通风设施布置于室内、建筑隔声、安装减震垫、合理设置空间位置,****停车场设置禁止鸣笛标志。 固废:运营期的固废主要是工作人员及游客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项目运营期工作人员及游客产生生活垃圾经道路两侧设置的垃圾桶分类收集垃圾,回收可再生利用的部分,其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气: ①进出机动车产生的汽车尾气通过地下室设的8个排风口排放,汽车尾气经大气稀释扩散、植被吸收处理后影响不大。 ②公厕、化粪池、垃圾桶产生的异味采取垃圾日产日清,公厕经常清扫,垃圾桶、公厕经常消毒,化粪池污泥定期清掏,种植绿化吸收的方式处理。 ③备用发电机废气通过大气稀释扩散、植被吸收的方式处理。 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旅游、服务业设施废水,项目已在婚俗厅南面绿化带下设置1个12m3的1#化粪池;雪山书院西南角绿化带下设置1个6m3的2#化粪池,项目西面片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旅游、服务业设施废水经1#化粪池处理后经1#排污口排入西面文治巷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东面片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旅游、服务业设施废水经2#化粪池处理后经2#排污口排入东面文生巷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 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游客人群活动噪声、车辆进出项目的交通噪声。水泵、通风设施通过布置于室内,经过建筑隔声、安装减震垫、合理设置空间位置、距离衰减后减轻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停车场通过设置指示牌、禁鸣标志等降低噪声的影响。 固废:运营期的固废主要是工作人员及游客的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项目运营期工作人员及游客产生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回收可再生利用的部分,其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严格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对项目建设区域内**市93号古树的保护措施,确保古树安全。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已采取的93号古树保护措施为:①在距离该树树干5米范围内未堆放物料、未倾倒有害废污水、未倾倒污物垃圾,未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②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人员,禁止在树木上刻划打钉、缠绕绳索、架设电线;③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人员,禁止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或依树搭棚或用树干做支撑;④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人员,禁止攀树、挖根或剥损树枝、树干、树皮;⑤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人员,禁止采摘树叶、果实和种子,砍伐、修剪、移植、转让买卖;⑥树体不稳时将加固、支撑处理;⑦定期检查病虫害进行防治;⑧在气候干燥时对叶面、树干及周围环境喷水增加环境湿度;⑨根据树木生长情况、天气状况合理浇灌;⑩根据树木生长情况合理施肥。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化粪池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B级标准后排入市政****处理厂 | 项目运营期已采取雨污分流,雨水采用雨水槽与雨水沟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排入项目东面文生巷市政雨水管网;项目西面片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旅游、服务业设施废水经1#化粪池(12m3)处理后经1#排污口排入西面文治巷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东面片区工作人员生活污水、旅游、服务业设施废水经2#化粪池(6m3)处理后经2#排污口排入东面文生巷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处理厂处理 | 对2个化粪池排口进行采样检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通风设施运行产生的噪声、水泵房水泵噪声、备用发电机噪声 | 处理达到《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1 类标准 | 项目已将通风设施、水泵等噪声设备设置在密闭房间内,并设置在远离人群的位置,加装基础减震; ②项目有专人对噪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③已在车辆进出口设置提醒标牌。 | 边界四周进行布点监测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①工作人员及游客生活垃圾经垃圾桶分类收集,回收可再生利用的部分,其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②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 ①项目工作人员及游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垃圾桶中后,回收可再生利用的部分,其余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③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严格落实相关部门提出的对项目建设区域内**市93号古树的保护措施,确保古树安全。 | 项目已采取的93号古树保护措施为:①在距离该树树干5米范围内未堆放物料、未倾倒有害废污水、未倾倒污物垃圾,未动用明火或者排放烟气;②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人员,禁止在树木上刻划打钉、缠绕绳索、架设电线;③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人员,禁止借树木作为支撑物或者固定物或依树搭棚或用树干做支撑;④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人员,禁止攀树、挖根或剥损树枝、树干、树皮;⑤已严格要求施工单位人员,禁止采摘树叶、果实和种子,砍伐、修剪、移植、转让买卖;⑥树体不稳时将加固、支撑处理;⑦定期检查病虫害进行防治;⑧在气候干燥时对叶面、树干及周围环境喷水增加环境湿度;⑨根据树木生长情况、天气状况合理浇灌;⑩根据树木生长情况合理施肥。 |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