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2024年村道安全生命防****交通运输局以两交发【2024】47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局以两交发【2024】47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以奖代补资金,不足资金多渠道筹集,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易编号:E621********13638001
2.2招标编号:****
2.3建设地点:**市**县
2.4工程概况:该项目共涉及21条农村公路,隐患里程59.807公里。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
2.6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7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以内全部工程施工(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投标人在近五年内(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应具备的具体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
****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
项目总工须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5年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管理经历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至少担任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
3.2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投标人应证明其有能力或已拥有流动资产、可变现固定资产、信用额度和其他财务手段,以满足合同执行期现金流量的需要及投标人履行其他合同的净收益,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3.3根据陇交发【2024】7号文件精神,**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D级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活动。未纳入2023年度**市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的企业,其信用等级参照**综合评价或**省2023年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若无不良信用记录,A级及以上按A级对待;若有不良记录,视其严重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尚无**综合评价的投标人,按B级对待。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
4.1请拟参与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在2024年7月30日上午8:30—2024年8月3日下午17:30期间,凭CA证书通过登录**市公共**交易网(http://60.****.102/)在线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并点击“我要投标”按要求填写信息,未填写信息的投标无效。
4.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市公共**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澄清答疑文件,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5.采用网上开标方式:
该项目采用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方式:开评标活动通过“新点不见面网上开标大厅”进行。各投标单位在参与投标时,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版)”,并按照“不见面开评标投标人操作手册”制作固化并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必须使用同一把CA进行操作。若在开标时间前没有网上投标(上传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上传)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上午9时00分;
6.2开标地点:****交易中心网络开标直播一厅第 1 ****中心5号楼环保大厦)。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方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网(http://60.****.102/)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公示制度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以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示不少于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异议、投诉处理
9.2.1异议处理
(1)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异议与答复”菜单中完成。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电子交易系统”提出。
(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
9.2.2投诉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按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13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3号令修改)、《关于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优化营商环境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法规〔2021〕240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陈宜浓
联系电话:0939-****625
地址:**县**镇泰**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李雯麒
联系电话:188****6999
地址:**市**区**街道办七号路**豪庭1306室
11、监督单位:
****运输局 电话:0939-****583
市公管办 电话:0939-****650
****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