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伙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2024年8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2025年伙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详细情况
****2025年伙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 |
项目所在采购意向: | ****2024年8至12月政府采购意向 |
采购单位: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5年伙食主副食品集中配送采购项目 |
预算金额: | 45.860000万元(人民币) |
采购品目: | A****0114豆腐及豆制品,A****0210加工盐,A****0206调味品,A****0109熟肉制品,A****0102碾磨谷物及谷物加工品,A****0112水果、坚果加工品,A****0111蔬菜加工品,A****0107畜禽肉,A****0105植物油及其制品 |
采购需求概况 : | 采购总体要求:所采购的物资品质达到中等以上品质。 1、质量及配送要求:无霉变、无虫蛀、新鲜、无腐叶、无异味、无注水、无农药残留,所有货物须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要求。 2、食物必须到合法经营商采购,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验查有关饮食物资食物经营方的证照。 3、食物来源要确保无污染,蔬菜无农药残留;肉类必须有防疫检测证明;干货有保质期、生产厂家等。 4、所有食物的采购都可以做到索证无误。 5、配送的所有食物都必须有明确的标签。 6、每天须做好各种食物的索证记录,按采购方的要求上交。 7、配送清单由采购方提前1天提供给供应方,供应方按照采购方确认配送清单进行配送。供应方须确保菜品质量及卫生条件(必须为新鲜食材)。 8、除发生不可抗力事实外,供应方所交食材与合同标准不相符且不能在实质上响应招标要求的,采购方有权拒收产品。 9、供应方应准时将食材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采购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0、为降低成本,供应方所提供的发票应执行财税[2011]137号《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和财税[2012]75号《****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要求或开具其他税收较少的发票。 11、若采购方存在临时加餐送菜情况,可提前2小时通知供应方,供应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内须配齐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 12、配送内容:食堂所需的生鲜蔬菜、肉类、禽蛋、水果、调料及干货、腌制品、牛奶、豆制品等主副食品的采购及配送。 |
预计采购时间: | 2024-09 |
备注: |
本次公开的****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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