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8月21日天水市生态环境局秦安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8月21****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4年8月21****环境局**分局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文件链接) | 公众参 与情况 |
1 | ******县千户镇徐王村瓦子沟一带建筑用石料矿露天开采项目 | **县千户镇徐王村瓦子沟 | **** | ******公司 | 年生产各种规格塑料罐共2000个,年使用聚乙烯颗粒800吨。 | 1.废气。项目对工作面喷雾洒水降尘;爆破粉尘采用水封炮眼,洒水降尘;采场矿石、废石运输道路采用洒水抑尘,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原料堆场采用封闭式结构,成品料堆场采用半封闭堆棚并采取洒水降尘措施,作业地面硬化。破碎工序采用干法加工,采取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2697-1996)二级标准要求。加工生产线位于全封闭厂房内,成品石料输送带全封闭,落料口设置喷雾抑尘设施。生产加工区道路全部硬化,**道路采用泥结碎石路面,定期洒水抑尘。排土场采取覆盖篷布和定期洒水抑尘措施,矿山专用排土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及时复垦。厂界浓度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环保厕所,定期清掏、不外排。 3.噪声。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安装基础减振、消声设施,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剥离表土及时清运至排土场分层堆放,待服务期满后可用作矿山生态恢复用上;排土场服务期满后应及时封场、及时复垦。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定期运至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外售处理,压滤机产生的泥饼送至排土场暂时堆存,用于后期**绿化覆土;废机油等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建立收贮台账,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县千户镇徐王村瓦子沟一带建筑用石料矿露天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2 | ******公司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 | ****园区 | ******公司 | ******公司 | ****医院设计床位34张 | 1.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六个100%”,即100%标准化围蔽、工地砂土不用时必须100%覆盖、工地路面必须100%硬地化、拆除工程必须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必须100%冲净车轮车身、施工现场长期裸土必须100%覆盖或绿化;遇到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必须加装密闭盖板装置,安装GPS装置,并取得《建筑渣土运输通行证》后,方可上路运输。****处理站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二级标准。 2.严格控制噪声影响。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00至次日晨6:00不得施工,确属工程需要施工,须征得环保部门和周围群众同意;外排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3.落实水污染防治。生活废水、生产废水排入厂区内的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处理站出水水质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CODCR从100mg/L降至50mg/L,氨氮从15mg/L降至5mg/L)。 4.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生活垃圾集****政府指定地点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专业单位承运及处置。 | ******公司污水处理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公示期:2024年8月21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环境局**分局审批股 电话:0938-****339(传真)、****206,邮箱:****@126.com 通讯地址:****政府政务大厅 邮编:74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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