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采秣小学操场LED屏采购与安装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数****公司
成交金额:171444.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
名 称: | 采秣小学操场LED屏采购与安装项目 |
服务范围: | 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
服务要求: |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
服务标准: | 响应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内容及总体要求”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董**、王燕、徐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岳工0555-****38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 相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市****花园西门底商1002号
联系人及电话:岳工 0555-****3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