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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公道镇水系规划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发放日期:2024年8月21日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受****的委托,就**市**区公道镇水系规划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市**区公道镇水系规划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47.76万元。
5、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47.76万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见磋商文件第四章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供规划初稿,****水利局审查,审查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规划最终成果。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磋商。
9、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n/zcfg/mof/201310/t****1029_****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或具有水利工程专业(灌溉排涝或城市防洪)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项目负责人资质:供应商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自磋商公告在“****政府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于2024年 8月21日-2024年8月28日公示期内(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到****(**区**大街76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现金缴纳,售后不退。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政府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截止时间:2024年9月3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街76号三楼开标室
时间:2024年9月3 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区**大街76号三楼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1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7.2磋商保证金:
****财政厅《****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无需缴纳磋商保证金。
7.3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大街76号
联系方式:胡茜 136****46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茜
电 话:136****4661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1.2 本项目按照项目分包,分别确定各分包成交供应商。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何,****(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文件售价300元,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时现金缴纳,售后不退。
4.3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根据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标准的一次性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金额*1.5%),不足2000元按2000元计取。
(1)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或转账等形式支付,提供发票。
4.4专家评审费按扬财购【2020】40号文《****财政局关****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执行。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询问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询问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政府网”上发布更正公告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磋商文件的解释
7.1 本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负责解释。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及保证金收取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必须按照要求提供,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总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6、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编号及参加的分包号(如有);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的响应文件,代理机构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代理机构有权通过修改磋商文件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代理机构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代理机构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代理机构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代理机构在接到磋商供应商书面答复后,将在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后五日内无息退还其磋商保证金。同意**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有关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期内继续有效,同时受磋商响应有效期约束的所有权利与义务均**至新的有效期。
6、联合投标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投标协议》及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应按要求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政府采购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可以由其中的一方或者几方共同缴纳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代理机构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代理机构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代理机****小组进行评审。
2.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小组要求的供****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磋商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是否属****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同一项目(项目未分包)或同一分包(项目有不同分包),如出现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有多个供应商参加磋商时,磋商中在其他条件合格的前提下,选取首次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最后报价,其他供应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后,****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五、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代理机构将在“****政府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属于成交无效的其他情形。
2、质疑处理
2.1磋商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cn
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2质疑必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响应文件中所确定的)以原件送达的方式提交,未按上述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含传真、电子邮件等)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质疑申请书》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见网址:http://zfcg.****.cn
2.3未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或在磋商采购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2.4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2)具体的质疑事项及明确的请求;
(3)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4)提起质疑的日期;
(5)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人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代理机构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2.5代理机构收到质疑函后,将对质疑的形式和内容进行审查,如质疑函内容、格式不符合规定,代理机构将告知质疑人进行补正。
2.6质疑人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质疑函,拒不补正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重新提交质疑函的,为无效质疑,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
2.7对于内容、格式符合规定的质疑函,代理机构将在收到参加磋商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2.8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2.9 诚实信用
2.9.1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和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2 供应商不得以向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经查实供应商有此行为的,****管理部门将供应商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按照《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处理。
2.9.3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一经查实,****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并在网站上予以公示。如果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2.9.4 供应商不得虚假承诺,否则,按照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2.9.5 供应商应自觉遵守开标、评标纪律,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属于失信行为,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失信行为将被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
六、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政府购买服务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否则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成交供应商中标签订合同之前应向采购人缴纳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转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退还。
2.2 如成交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采购人有权根据质量考核的结果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采购人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有效期满且全部服务人员撤场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2.3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代理机构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不予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验收报告,前往采购人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政府采购合同(服务)
项目名称:
编号:
甲方(采购人/买方):
乙方(供应商/卖方):
见证方:****
根据《****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关于本项目磋商结果签订本合同。
1、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 。
服务内容等要求详见磋商文件及乙方响应文件。
2、合同总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 元人民币(¥ 元)。
2.2本合同总金额包括乙方提供的服务及其他有关的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2.3 合同总金额还包含乙方提供的伴随服务/售后服务费用。
2.4 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3、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
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或资料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3.3 ****政府采购的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磋商响应文件; (2)磋商报价文件;
(3)项目组人员表; (4)技术参数、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服务承诺; (6)成交通知书;
(7)甲乙双方补充协议; (8)乙方磋商时提供的响应文件。
4、知识产权保证
最终审核通过的成果性文件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
5、产权保证
乙方保****服务所涉及的物品所有权无任何抵押、查封等权利瑕疵。
6、履约保证金
6.1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乙方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以及弥补合同履行中由于乙方自身行为可能给甲方带来的各种损失;若保证金额不足以弥补乙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主张索赔。
7、转包或分包
7.1 本合同禁止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的,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提供。
8、服务期
8.1服务周期: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供规划初稿,****水利局审查,审查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规划最终成果。
9、付款方式
通过水利部门组织的审查后,一次性支付。
10、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11、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1.1 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及响应文件承诺的技术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服务;若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11.2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是全面和规范的,并完全符合磋商及响应文件。如因乙方提供的服务有瑕疵造成甲方损失的,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1.3 服务过程中,乙方应对所提供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13、违约责任
13.1乙方违约,在消除违约情形前,应按本合同项目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以从待付款项中扣除。
13.2乙方因逾期交付服务项目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3.3 乙方所交的服务项目全部或部分服务内容不符合合同规定及磋商文件规定标准的,乙方更换服务但逾期交付的(甲方拒绝接受的除外),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选择解除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并可追究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13.4合同生效后,发现乙方响应属虚假承诺,或经权威部门监测提供的服务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应向甲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10 %赔偿金。
14、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4.1 在合同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其**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例如战争、严重的地震、洪水等,但一方违约或疏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的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
14.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除甲方书面另行要求外,乙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若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5、争议解决
15.1 因服务的品质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在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内容质量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15.2 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2)种方式解决争议;如仲裁不能解决争议,甲乙双方同意最终采取下列两种方式的第(1)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甲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中华人民**国法律;
(2****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申请仲裁。
15.3 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都没有选择解除合同的,为避免扩大损失,在诉讼或仲裁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
16、合同其它
16.1 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响应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
16.2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6.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
16.4 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见证方执两份。
16.5本合同附件:磋商文件、乙方磋商响应文件及其他补充文件。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
经办人:
日期: 年 月 日
一、项目名称
《**市**区公道镇水系规划》
二、立项缘由
随着公道镇建成区范围的不断扩大,区域对防洪除涝、供水、水环境、水文化等提出了更**求。但现有水系布局、标准与城市建设不配套,加之区域建设使大量土地改变用途,产汇流条件发生变化,原服务于农业区的水系存在河床淤塞、河网不畅、水体不流动、生态环境脆弱等现象,已无法支撑区域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进一步保障公道镇防洪排涝安全,提升区域防洪减灾和城市抗风险能力,立项编制《**市**区公道镇水系规划》。
三、范围及水平年
(一)规划范围
公道镇位于**市**区北部,北、西、南分别与**市送桥、**和**区方巷等乡镇毗邻,东与邵伯湖相连,是淮河入江水道西侧的重要乡镇之一,镇域总面积约101km2。(二)水平年
现状基准年:2023年
规划水平年:近期2030年,远期2035年。
四、工作内容
1、理清防洪除涝薄弱环节。调查摸排规划区重点水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等现状,梳理分析现状水系存在哪些问题以及防洪除涝还存在哪些薄弱环节。
2、治理需求分析。针对区域地形高差大等特点,提出区域防洪除涝方案,优化水系布局,完善区域活水方案,建立有效控制、河湖健康的水生态体系。
3、与总体规划,区域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规划,区土地利用规划、交通规划、排水规划等相关规划等充分衔接,使本次水系布局符合社会经济的发展,与规划区用地、路网、排水等规划相适应。
五、主要成果
形成《**市**区公道镇水系规划》报告及附图。
六、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90日内提供规划初稿,****水利局审查,审查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规划最终成果。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小型和微型企****政府采购不诚信记录扣分评审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2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全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扣除抵消)。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政府采购活动时,****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与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政府采购活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2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本项目总分值2%的扣分,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总分值6%。
三、评审标准
项目 | 评分标准 | |
价格 (10分)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 评审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
技术方案 (48分) | 对本项目项目理解 (10分) | 对项目规划的工作内容和重点把握准确,对现状和规划情况熟悉的得10分; 对项目规划的工作内容和重点把握较为准确,对现状和规划情况较为熟悉的得8分; 对项目规划的工作内容和重点把握基本准确,对现状和规划情况基本熟悉的得6分; 对项目规划工作内容和重点有一定认知,对现状和规划情况有一定理解的得4分; 内容缺失严重,表述较差,有缺陷的得2分; 无描述不得分。 |
规划编制思路 (9分) | 规划思路编制思路清晰,技术方法科学可行,规划理念先进且符合实际的得9分; 规划思路编制思路较为清晰,技术方法较为科学可行,规划理念较为先进且较为符合实际的得7分; 规划思路编制思路一般清晰,技术方法一般科学可行,规划理念一般先进且符合实际的得5分; 提出的规划思路有一定可操作性,技术方法基本可行,有一定的规划理念的得3分; 内容缺失严重,表述较差,有缺陷的得1分; 无描述不得分。 | |
工作大纲 (7分) | 工作大纲全面,思路清晰合理,可操作性强,能响应采购人要求的得7分; 工作大纲较为全面,思路较为清晰合理,可操作性较强,基本能响应采购人要求的得5分; 工作大纲一般,思路一般清晰,可操作性一般,有部分内容不能响应采购人要求的得3分; 内容缺失严重,表述较差,有缺陷的得1分; 无描述不得分。 | |
质量保证体系 及措施 (7分) | 质量保证体系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描述详细,且具有针对性的得7分; 质量保证体系较为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描述较为详细且具有实施性的得5分;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完整,质量保证措施描述一般且实施存在困难的得3分; 内容缺失严重,表述较差,有缺陷的得1分; 无描述不得分。 | |
进度计划及进度 保证措施 (5分) | 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进度保证措施合理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5分; 进度计划安排较为合理,进度保证措施较为合理可行,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3分; 进度计划安排一般,进度保证措施基本合理,有部分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2分; 内容缺失严重,表述较差,有缺陷的得1分; 无描述不得分。 | |
技术力量组织 (5分) | 技术力量组织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5分; 技术力量组织可行,基本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3分; 技术力量组织一般,有部分不满足项目实施需求的得2分; 内容缺失严重,表述较差,有缺陷的得1分; 无描述不得分。 | |
后续服务 (5分) | 后续服务(含修改完善)具体措施完整、可行得5分; 后续服务(含修改完善)具体措施较为完整、较为可行得3分; 后续服务(含修改完善)具体措施基本完整、基本可行得2分; 内容缺失严重,表述较差,有缺陷的得1分; 无描述不得分。 | |
项目** 配置 (24分) | 项目负责人 (3分) | 1、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规划)的得3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同时提供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
项目人员配置 (21分) | 项目专业配备齐全,专业配备包含水工结构、水利规划、水土保持、测绘、岩土、工程造价、咨询等专业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执业资格或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工程师职称证书,每有1人得1.5分;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执业资格或注册证书和水利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每有1人得3分;本项满分21分。(专业负责人每人只能参加一个专业打分且按最高职称计取,不得重复计分。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以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对应项不得分) | |
企业实力 (8分) | 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证书,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满分8分。 (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业绩 (10分) | 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5分,本项满分10分。(提供业绩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 |
合计 | 100分 |
第六章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响应文件 主要目录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二、资信证明文件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五、拟投入人员一栏表
六、实施方案、服务承诺
七、其他
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一、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对照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序号 | 资格和符合性检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二、资信证明文件
1、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磋商响应函(原件)
1.2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1.6供应商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8****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9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投标文件无效。
本项目采购标的按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区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网址:http://www.****.cn/zcfg/mof/201310/t****1029_****674.htm;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
磋商响应函
致:****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如果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拒绝签订合同,我们的磋商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6.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7.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8.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签字): 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 格 声 明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法定代表人:
(5)实收资本:
(6)近期资产负债表:(到20 年12月31日)
<1> 固定资产:
<2> 流动资金:
<3> 长期负债:
<4> 短期负债:
2、近三年同类货物和服务的主要销售业绩(无有效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合同复印件的视为未填报本项目):
甲方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项 目 名 称 |
3、近三年的营业额:
年 份 | 国 内(万元) | 出 口(万元) | 总 额(万元) |
年 | |||
年 | |||
年 |
4、本次采购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如有虚假,自愿丧失中标资格,****政府采购市场。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资格声明为格式文件,实质性内容请勿修改,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年 月 日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其 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2、企业声明函请完整填写,中标后将公示。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联合会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或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产品或服务)。
****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中标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三、磋商响应报价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服务名称 | 第一轮报价 |
大写: 小写: (人民币) |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分项报价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 2 | 3 | 4 |
分项 | 单价 | 数量 | 总价 |
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1、各供应商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对上述项目适当予以调整。
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项目 | 磋商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服务期限 | ||||
服务要求 | ||||
交付时间 | ||||
交付方式 | ||||
付款方式 | ||||
磋商响应货币 |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五、拟投入人员一栏表
磋商供应商全称(盖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岗位 | 姓 名 | 性别 | 学历 | 年龄 | 专业 | 证书 | 备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六、实施方案、服务承诺
七、其他
(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料及投标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资料)
八、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主体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的信用环境,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树立企业诚信守法形象,本企业对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郑重承诺如下:
一、对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二、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开展采购活动,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三、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自觉做到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政府采购投诉;
七、严格遵守信用信息公示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八、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九、如违反承诺,****管理部门依法给予的行政处罚,同意将违反承诺的行为作为不良记录记入信用档案,依法依规进行信息公示,并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十、本承诺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承诺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