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 的对策和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作出的相关环保承诺(链接) | 备注 |
1 | **区**兴电子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 **区下洋镇**村车前坝组105号 | **** | ******公司 | 项目位于**区下洋镇**村车前坝组105号,项目以PVC树脂粉、碳酸钙、DOTP增塑剂、铜线、PVC胶粒、插头等为主要原辅材料,建设PVC胶粒、电线电缆、连接线、数据线、新能源线束生产线,主要生产工序包括:挤出、造粒,绞铜、押出、冷却,焊锡、成型。项目建成后年产PVC胶粒2400 吨/年、电线电缆5000万米/年、连接线、数据线共500万条/年、新能源线束600万条/年。 | 1.项目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处理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项目废气主要是粉尘和有机废气。下料粉尘、有机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 4.废活性炭集中收集于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不合格产品、废线缆、收集粉尘等固废按一般工业固废进行贮存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 已公示,公示期未接到群众投诉及举报电话 |
一、公示时间:2024年8月22日-2024年8月28日(5个工作日)
二、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三、联系方式
电话:0597-****568、****568(传真)
电子邮箱:****@163.com
通讯地址:****中心L幢供销大厦13****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36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