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区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3 |
**(**)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 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会议纪要
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09:30,****在**市**区****委员会2楼会议室召开了“**(**)绿色循环经济产业园城市固废综合处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座谈会。**子村、**社区、石院村、石院小学、**区金龙镇金龙村、**环科源****公司等单位及村社代表参加会议,****环境局、****管理局、********管理委员会、正兴镇相关代表列席了会议。
****介绍了项目建设背景及概况;**环科源****公司介绍了项目基本概况及工艺技术、区域的环境质量现状、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及营运期环境影响预测结论、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结论等内容。
会上,与会代表就所关心的问题发表意见,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各村民及代表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针对意见进行了现场解答,部分意见需会后核实后反馈。现场对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指标的合规、合格性进行了询问,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进行了现场回复,项目的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排放情况也将会在相关部门的实时在线监测、监管下,做到排放合法、合规、可控。
二、各村民及代表现场提出,项目建设是否符合相关的规划和批复,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是否经过石院场镇。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现场回复表示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市、**区相关环境保护政策、产业政策、技术规范等要求。****管理局统一规划,配备密闭式且防垃圾渗滤液滴漏的运输车辆,运输路线规划过程中尽量避免经过石院场镇。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一项成熟的技术,在**市乃至**均广泛应用,能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化、无害化,对项目周边的环境影响可接受。
三、**区金龙镇金龙村部分代表现场提出了二噁英类污染物对人群健康的危害,担心二噁英类污染物影响人群健康,反对项目选址位置;提出项目的建设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是否在禁止建设的区域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等,项目在各个阶段是否进行了完整的环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是否进行了项目的可行性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反对项目建设。环评单位、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对提出的意见进行了一一解答。本项目在环评报告中进行了人群健康影响评价,预测结果表明:拟建项目排放的各类重金属污染物的总致癌风险值及总危害商均小于相应标准。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规划,其选址及建设规模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1-2035年)》不冲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永久基本农田等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明确禁止污染类项目选址的区域内;本项目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项目已取得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目前已委托有资质单位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