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 委托,就**皖新翡翠庄园项目分销单位采购(二次)(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8月20日16时30分,在 ****集团 公开评审,****委员会评审,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皖新翡翠庄园项目分销单位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
3、采购服务范围(包含并不限于以下内容):**皖新翡翠庄园项目采购 1 家分销单位,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注册地址:**省**县****社区S2栋6D-160室
投标报价:基础佣金点位报价为5%
第二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启拓房****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市新站区汴河**原创生活雅苑5A幢201室
投标报价:基础佣金点位报价为5%
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名称:**新****公司
投标人注册地址:**市政务****广场C座904室
投标报价:基础佣金点位报价为5%
公示期:自2024年8月21日 至 2024年8月26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地址:**县店埠镇青春路8号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四、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发布。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