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和****学校建设项目两宗地地块
地理位置:****中学以南,G105国道以东地段
****卫生院整****中心地理坐标:E115°27′15.088″,N27°57′41.636″,地块面积:12193.789m2(18.2906亩)。
地块二(****学校****中心地理坐标:E115°27′10.160″,N27°57′40.299″,地块面积:9807.7m2(14.71亩)
土地使用权人:****政府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一土地利用性质现为水塘,实际未开发利用,目前现状为坑塘水面和小部分荒地,拟规划为医疗卫生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地块二历史上为坑塘水面,2021年10月坑塘水面被附近山林挖土填埋,现状为荒地,地块上存在少量余土(建筑砂石和集镇土),现土地****小学用地,属《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一类用地。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公司
检测单位:**郎地****公司
钻探单位:**郎地****公司
调查缘由:**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和****学校建设项目两宗地地块土地使用现状主要包含有:地块一土地利用性质主要为坑塘水面,现状为池塘以及少量填埋土,后期规划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医疗卫生用地;地块二土地利用性质主要为坑塘水面,现状为荒地,地块内存在少量集镇余土,****小学用地,属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小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人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并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组织评审。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同时为了解地块土壤污染状况,便于地块后期安全利用,****政府委托******公司对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第一阶段调查
本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历史使用情况较为简单,地块一,2023年12月之前一直为坑塘水面,2023年12****政府修建本集镇雨水、污水管网,把挖掘出的集镇土堆积到地块一,从而填埋了少部分池塘,本地块目前一小部分为荒地,其他为池塘,其他地块除1995年修建的暗沟用于排泄村庄的生活污水和雨水,其他地块从未开发利用过;地块二,2021年10月以前一直为坑塘水面,2022年10月坑塘水面被附近山林挖土填埋,现为荒地,2023年12****政府修建本集镇雨水、污水管网,把挖掘出的集镇土堆积到本地块,本地块存在少量余土(建筑砂石和集镇土)。其他区域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2018年第三次**土地调查结果表明,该地块内地类主要为坑塘水面,****小学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
地块位****中学以南,G105国道以东地段,地块周边工业企业主****(东侧,距离5m)、****公司(东侧,距离88m)、****公司(东侧,距离108m)、已废弃的****公司(东侧,距离3m)、****公司(西南侧,距离18m)、******公司和****集团有限公司(南侧、西南侧,距离18m)、已停产的******公司(南侧,距离16m)、**市****公司(南侧、西南侧,距离153m)、****敬老院(西侧,距离5m)、****加油站(西南侧,距离149m)、****公司(东侧,距离128m)11家。通过现场踏勘及遥感地图,各相邻地块除已****加工厂(东侧,距离5m)、已搬迁的****公司(东侧,距离88m)和已废弃的****公司(东侧,距离3m)和****公司(东侧,距离128m),其他均为正常在用状态。场地**已废弃的****公司,南至乡村道路,****敬老院,北****中学。
通过对该地块相关资料分析及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初步确认该地块部分区域土壤存在疑似污染可能性,主要外源污染途径为企业生产过程中污染物的跑、冒、滴、漏,原、辅材料的遗撒及三废排放与处理过程所致,地块潜在的污染物主要包括:各类原辅材料、中间体和产品,主要涉及土壤的重金属与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半挥发性有机物、石油烃C10-C40。地下水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20项)、微生物指标(2项)、毒理学指标(15项)和特征因子锡、丙二醇、苯甲酸、醋酸氯己定、氨氮、苯并a芘、石油烃(C10-C40)等。
应对地块进行土壤、地下水和地表水和地表水底泥进行采样分析,开展场地调查第二阶段初步采样分析。
三、第二阶段初步采样调查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根据导则要求进行初步采样分析,地块内共设置了 9 个土壤监测点位,12个场地外对照点。地块内布置3个地下水采样点,地块外布设1个地下水对照点。地块内的2座池塘和紧邻的1座池塘分别设置1个地表水和地表水底泥采样点,地块南侧的暗沟设置1个地表水采样点。
(1)本次调查地块内土壤 pH 值范围为:5.60~8.22,总体呈酸性。
(2)本次调查地块内和对照点检测的土壤污染物(45项+含特征因子PH、锡、氨氮、石油烃C10-C40)含量均未超过**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块内土壤特征因子样品中丙二醇、苯甲酸和醋酸氯已定,丙二醇、醋酸氯已定均未检出,部分检出的苯甲酸检测结果均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的筛选值范围内。对照点土壤样品中的丙二醇、苯甲酸和醋酸氯已定均未检出。
说明该地块内的土壤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未受周边潜在污染源的影响。
(3)本次调查地块内检测的底泥污染物 (45 项+含特征因子PH、锡、氨氮、石油烃C10-C40)含量均未超过**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地表水底泥的特征因子样品中丙二醇、苯甲酸和醋酸氯已定,丙二醇、醋酸氯已定均未检出,部分检出的苯甲酸检测结果均满足《美国EPA通用土壤筛选值》的筛选值范围内。
说明该地块内的地表水底泥受工业企业生产活动影响较小,未受周边潜在污染源的影响。
(4)地下水样品共检测了 39 项指标(GB/T 14848 中表 1 除放射性指标、微生物指标和浑浊度外 34 项+苯并[a]芘+丙二醇+苯甲酸+醋酸氯已定+石油烃(C10-C40))。
地下水监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中氯化物、锰和氨氮检测浓度值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IV类标准,其余检测结果均满足《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 IV类标准,其中石油烃(C10-C40)满足《**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见表 8.2-5。测试分析结果见附件 10.4。
根据表8.2-5地下水中污染物测试结果中的污染物因子氯化物、锰和氨氮超标点位可知,地下水样品中的氯化物SW2点位633,SW3点位678,上游对照点SW4点位660,超标的原因与地块所在区域为岩盐分布区有关,SW2、SW3和上游对照点SW4点位均靠近已废****公司。地下水样品中的锰SW2点位2.57,上游对照点SW4点位1.87,超标的原因与**红壤中区域的锰含量高所造成有关。地下水样品中的氨氮SW2点位6.78、SW3点位4.13,上游对照点SW4点位5.77,地下水样品氨氮超标分析原因,与本地块及周边地块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状存在众多养鱼的池塘有关。
地块地下水超标物质对人体健康和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调查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不会对饮用水源造成影响。居民生活用水供给方式为集中供水,饮用****公司。浅层地下水,地表水不作为饮用水源,调查区域浅层地下水为咸水,不具有开采利用价值。且在《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中分类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是毒理指标。又根据《地下水污染健康风险评估工作指南》(2019 年 9 月),不存在饮用地下水、皮肤接触地下水、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等暴露途径,因此本地块地下水为风险可接受区域。检测结果虽然超出相应标准限值,在不开采利用的前提下不会对地块人群造成危害。为保证受体安全,建议严禁地块内及周边地下水、地表水禁止开发使用
(5)地表水样品共检测了 23 项指标(GB3838-2002)表1的基础23项。
地表水监测结果表明地表水样品中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总氮检测浓度值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类标准,其余检测结果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 IV类标准。本次调查地下水样品检测结果见表 8.2-6。测试分析结果见附件 10.4。
根据现场多次踏勘,地块一内**水塘有鱼和蝌蚪等生物存在,由于地表水样品PH值2023年10月9日地表水点位SB2**行样SB2P污染物PH值监测异常,故2024年5月20日重新检测地表水PH值为6.7,属于正常范围内。地下水样品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和氨氮、总氮超标分析原因,与本地块及周边地块不管是历史上还是现状存在众多养鱼的池塘有关。
地块地表水超标物质对人体健康和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调查地块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不会对饮用水源造成影响。居民生活用水供给方式为集中供水,饮用****公司。浅层地下水、地表水不作为饮用水源。且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中分类为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不是毒理指标。检测结果虽然超出相应标准限值,在不开采利用的前提下不会对地块人群造成危害。为保证受体安全,建议严禁地块内及周边地表水禁止开发使用。地块内地表水在施工前尽快将地块内地表水抽走,****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地块土壤污染风险可忽略。因此现阶段该地块无需进行下一步的详细采样分析,****小学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开发利用。
四、初步调查结论
调查地块土壤样品中各监测指标均未超本项目地块所选评价值,地下水样品超筛选值的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指标及一般化学指标,不属于毒理学指标,调查地块土壤所测污染物浓度在人体健康风险的可接受范围内,本项目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小学用地和医疗卫生用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