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名称:2024年广播电视民生实事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2024年广播电视民生实事服务采购、 1项、 预算金额 820,000.00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820000.0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广播电视民生实事服务工程是一项文化**工程,其目的是为了解决电视盲户看电视难的问题,让群众享有均等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该项工程内容主要为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是有线数字电视覆盖网的延升和补充。 (二)根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29号发布)第三条第一款:“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生产、进口、销售、安装和使用实行许可制度。”、《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暂行办法》(2009****总局令第60号)第四条第一款:“国家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实行许可制度。”第二款:“设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机构,应当取得《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未持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安装施工及其配套供应、售后服务维修和卫星节目落地代理、收视授权等相关服务活动。”目前只有中国广电****公司****广电局授权颁发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为**县域内唯一一家具备地面卫星接收设施安装许可的国有大型文化企业。 (****总局《关于在有线网络未通达农村地区开展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通知》(广发〔2011〕71号)“直播卫星公共服务的方式是:在服务区域内设立直播卫星接收设施专营服务网点,用户自行购买直播卫星接收设施后,****服务队伍上门安装开通”的相关规定,****是**县域内唯一经主管部门授权在各乡镇设立广播电视公共文化服务网点的运营商,具备有固定的服务网点、服务人员,建全有完善的服务保障体系。 综上所述,基础设施、安装维护队伍健全,并具有《卫星地面接收设施安装服务许可证》的只有****一家,所以本项目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名称: ****
地址: **省**市**县
三、公示期限2024年08月21日至2024年08月2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人: 张礼超
联系地址: **县富林镇文化大厦5楼
联系电话: 177****0485
2.财政部门联系人: 蒋老师
联系地址: **省**市**县富林镇富林大道二段112号
联系电话: 133****2909
六、附件****
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