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供****管理局:
你单位报送的《**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第一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方案》)及行政许可申请文件,我局已于2023年9月28日依法受理。经审查,该《方案》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第一批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引调水工程,位于**市**,涉及合涧镇、**镇及东姚镇。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维修11.4km,铺设管道 28.3km;改建取水口1处,维修创业提灌站一、二、三级泵站共3 座,****泵站1座,**水闸枢纽1处等。本项目由管道及渠道工程、穿越工程、建筑物工程等组成,总占地面积 70.75h㎡(其中永久占地面积为3.15h㎡,临时占地面积为67.60h㎡)。本项目土石方开挖总量为47.27万m3,回填总量为49.31万m3,借方总量为11.74万m3,余方总量为9.70万m3;总投资 20095.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223.81万元。本项目施工工期为2023年3月一2024年2月,共12个月。本项目已开工建设,本方案为补报方案。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方案》确定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75h㎡,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设计水平年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值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5%,土壤流失控制比1.0,渣土防护率97%,表土保护率95%,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6%。
(二)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结果。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分区及水土保持措施布设。
(四)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频次和点位布设。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及效益分析结果。本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428.35万元(其中主体工程已列水土保持投资138.07万元,方案新增水土保持投资290.28万元),水土保持防治费210.80万元(其中工程措施投资119.96万元,植物措施投资18.61 万元,临时措施投资72.23万元),独立费用113.22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4.22万元,水土保持监测费15.00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70.00万元,工程建设监理费12.00万元,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费12.00万元),基本预备费19.44万元。本项目为**引调水工程,水土保持补偿费计征面积 707465㎡,应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848958元;本项目为**引调水工程,根据(豫财综【2015】107号)文件第十二条第三款规定:“按照相关规划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田间土地整治建设和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建设的”,免征水土保持补偿费。
二、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阶段应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准的《方案》,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施工组织管理,将《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投资和防治责任落实到下阶段主体工程设计、招标合同和施工组织设计中。
(二)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同时,建设单位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及相关要求,应当配备具有水土保持专业资格的监理工程师,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同时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监测成果应当公开,工程建设期间,将水土保持监测季报在官方网站公开,同时在业主项目部和施工项目部公开。并按规定,及时向我局报送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按规定接受********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检查。
三、本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开展弃渣减量化、**化论证,并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我局审批。
四、本项目竣工验收或投产使用前应通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验收结果向社会公开;生产建设单位应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并接受验收核查。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本许可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
附件:**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第一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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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9月28日
附件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第一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评审意见
**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第一批项目)位于**市**。主要工程内容为渠道维修11.4km,铺设管道28.3km;改建取水口1处,维修创业提灌站一、二、三级泵站共3座,****泵站1座,**水闸枢纽1处。本项目由管道及渠道工程、穿越工程、建筑物工程等组成。
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70.75h㎡,其中永久占地为3.15h㎡,临时占地面积为67.60h㎡。土石方开挖总量47.27万m3,回填总量49.31万m3,借方总量11.74万m3,借方均为外购,弃方总量9.70万m3,弃方交由**市元浩****公司处理,土方运输及临时堆存产生水****公司负责。工程总投资20095.92万元,其中土建投资11223.81万元。已于2023年3月开工建设,计划于2024年2月完工,工程总工期12个月。
在**水土保持区划中,项目区位于北方土石山区—太行山山地丘陵区-太行**部山地丘陵水源涵养保土区,属海河流域、低山丘陵区地貌类型、暖温带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为13.2℃;多年平均降水量648.9mm。主要土壤类型为褐土,植被类型属暖温带落叶阔叶林,水土流失以微度水力侵蚀为主,属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范围。
2023年8月4日,受****委托,****组织召开了《**市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一期工程第一批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技术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市城乡供****管理局、施工图设计单位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省水务****公司(原河****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位代表,会议组成专家组(名单附后)。与会人员查看了项目现场,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关于报告书内容的汇报。经质询讨论,形成如下评审意见:
一、综合说明
报告书综合说明内容较全面,设计水平年定为2024年,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70.75公顷,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符合标准要求。
二、项目概况
项目及项目区情况介绍基本清楚,报告书修改时:
1、补充表土**调查;
2、完善施工布置、施工工艺介绍;
3、复核工程占地及防治责任范围;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基本同意工程选址、建设方案与布局的评价。报告书修改时:
1、完善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2、复核主体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投资。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预测内容、方法和预测结果。
报告书修改时,复核施工期土壤侵蚀模数。
五、水土保持措施
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措施总体布局和分区措施布设。报告书修改时:
1、复核防治措施设计标准;
2、完善防治分区及分区措施布设;
3、复核水土保持措施工程量。
六、水土保持监测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内容、方法、监测频次和点位布设。
报告书修改时,复核监测内容和方法。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投资估算编制方法、成果及水土保持效益分析。报告书修改时:
1、复核独立费用及工程单价;
2、复核渣土防护率及林草植被恢复率;
3、补充分区投资估算表。
八、水土保持管理
水土保持管理基本符合有关标准要求。
九、附表、附件、附图
附表、附件、附图基本齐全。报告书修改时:
1、补充各分区防治措施断面图及防治责任范围图;
2、完善建筑物工程区及进场道路区防治措施图;
3、补充相关支撑材料。
综上所述,专家组认为该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基本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同意通过评审,经补充、完善后上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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