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机械设备制造(重新报批)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1403MA66LJLK75 | 建设单位法人:胡鹏 |
向美芳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青龙镇龙都大道2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智能机械设备制造(重新报批)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青龙镇龙都大道2号 |
经度:103.84954 纬度: 30.32151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24 |
眉市环建天〔2022〕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2024-07-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6000 |
35.1 | 运营单位名称:**** |
****1403MA66LJLK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1403MA66LJLK7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107MA67FNH077 | 竣工时间:2023-12-3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7-2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19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06093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形成年产TRUSS架(铝架)设备1万m3、舞台设备0.6万m3、桁架设备1.5万m3、轻钢设备1万m3、舞台机械和其它1万m3、方舱5000套的生产能力 | 实际建设情况:形成年产TRUSS架(铝架)设备1万m3、舞台设备0.6万m3、桁架设备1.5万m3、轻钢设备1万m3、舞台机械和其它1万m3、方舱5000套的生产能力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切割、钻孔、焊接、打磨、抛丸、酸洗、喷粉、烘干(能源为天然气)、组装等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钻孔、焊接、打磨、抛丸、酸洗、喷粉、烘干(能源为天然气)、组装等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木板切割粉尘经集气罩+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排放;打磨粉尘经打磨房抽风系统+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和抛丸粉尘(经自带抽风+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焊接烟尘(经移动式集气罩+1套固定烟尘净化器处理后)一起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废金属屑暂存间位于1#生产车间内北侧,面积约5m2。 | 实际建设情况:打磨粉尘经打磨房抽风系统+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和处理后的木板切割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抛丸粉尘经自带抽风+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尘经固定集气罩+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未设置废金属屑暂存间,沾染废切削液的金属屑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与其他危废一起送至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
排气筒设置情况根据厂区平面布置进行了调整。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使用切削油或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油金属屑属于危险废物(危废代码:900-006-09),本次验收对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屑的处置方式进行了优化,减轻了对环境的影响,不会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1#生产车间位于厂区北侧,占地面积5500m2,内设置机加工设备、抛丸机、打磨房、焊接区、组装区、喷粉室、固化烘房、浸泡池、晾干池等。2#生产车间位于厂区中**侧,占地面积3000m2,内设置机加工设备、焊接区、组装区、木板切割区等。 | 实际建设情况:将木板切割区从2#生产车间调整至1#生产车间,其余与环评一致。 |
与生产工序相协调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0214 | 0.0214 | 0 | 0 | 0.021 | 0.021 | |
0 | 0.0016 | 0.0016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51 | 0.0051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011 | 0.0011 | 0 | 0 | 0.001 | 0.001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油水分离器、预处理池 | ****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 | 预处理池:容积为40m3;1个油水分离器:1个,容积为0.1m3,钢结构。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喷粉、固化工序废气 | VOCs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标准;含氧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清单》(川环函〔2019〕1002);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 喷粉粉尘通过喷粉室自带抽风系统+自带的滤芯脉冲回收装置+粉尘二次除尘室(内置滤芯)处理后和固化过程产生的天然气燃烧废气、有机废气(经集气罩+夹套水冷装置降温+1套光氧活性炭一体机装置处理后)一起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 达标 | |
2 | 抛丸工序废气、焊接烟尘、切割、打磨废气 | 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二级排放速率标准限值 | 打磨粉尘经打磨房抽风系统+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和处理(集气罩+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后的木板切割废气一起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粉尘经自带抽风+脉冲滤筒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烟尘经固定集气罩+烟尘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噪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布局、厂房隔声、距离衰减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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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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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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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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