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万台远程智控充电柜生产线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0282MA2J455N3L | 建设单位法人:孙千才 |
沈迪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省**市慈****开发区**三路588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年产10万台远程智控充电柜生产线项目 | 项目代码:|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82-通信设备制造;广播电视设备制造;雷达及配套设备制造;非专业视听设备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921-C3921-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开发区**三路588号 |
经度:121.2015 纬度: 30.24479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14 |
慈环建〔2022〕190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3000 |
200 | 运营单位名称:**** |
****0282MA2J455N3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0282MA2J455N3L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0203MA2KNHG10B | 竣工时间:2024-03-23 |
2024-04-02 | 调试结束时间:|
2024-07-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08-06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net/index-main.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年产10万台远程智控充电柜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10万台远程智控充电柜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机加工、前处理、硅烷化处理、喷塑、UV打印、激光打标、点胶 | 实际建设情况:机加工、前处理、硅烷化处理、喷塑、UV打印、激光打标、点胶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加强废气收集和处理效率。采取有限措施,确保油品挥发废气、点胶废气、激光打标废气、打印废气达标排放,激光切割废气和焊接废气分别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以上废气和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其中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喷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以上废气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1和表6限值要求,其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废气经收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干燥炉、窑二级标准,其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二级标准。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净化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喷塑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经收集处理后通过高于15米的排气筒排放。 无组织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满足《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表6限值要求;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验收监测期间,废气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 激光切割废气经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焊接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净化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废气:原环评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加强车间通排风排放;实际建设为焊接烟尘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加强车间通排风排放。原环评喷塑粉尘收集后经旋风+滤芯回收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过程中,考虑到喷塑线摆放位置,3条全自动喷塑线各设置1根排气筒,废气处理措施不变。 原环评固化烘道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硅烷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收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实际建设中,每条线的水分烘干烘道与塑粉固化烘道设置1根排气筒,收集后经“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共设置3根排气筒。污染防治措施强化改进。以上变动均未引起污染物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加强对液压油、陶化剂等危险物质的运输、装卸、贮存、使用等过程的管理,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按环评要求落实各项环境风险污染防治措施与风险事故应急预案,并按相应规范建设事故应急池 | 实际建设情况:已落实。 目前企业已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330282-2024-027-L),在厂区设置了2个事故应急桶,合计60m3。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081 | 0.096 | 0 | 0 | 0.081 | 0.081 | |
0 | 0.032 | 0.038 | 0 | 0 | 0.032 | 0.032 | |
0 | 0.002 | 0.003 | 0 | 0 | 0.002 | 0.002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07 | 0.1 | 0 | 0 | 0.07 | 0.07 | / |
0 | 0.655 | 0.935 | 0 | 0 | 0.655 | 0.655 | / |
0 | 3.253 | 3.851 | 0 | 0 | 3.253 | 3.253 | / |
0 | 0.088 | 0.364 | 0 | 0 | 0.088 | 0.088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参照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中有关限值要求) | 按环评要求建设 | 已监测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入市政污水管道,其中,氨氮、总磷污染物间接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相关限值 | 已建设 | 已监测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激光切割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经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已监测厂界无组织 | |
2 | 焊接废气治理设施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经旋风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 已监测厂界无组织 | |
3 | 喷塑粉尘治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 | 经自带脉冲滤芯粉末回收装置回收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排放,每条喷塑线设置1根排气筒,共设置3根排气筒 | 已监测 | |
4 | 塑粉固化废气、(烘道、硅烷化处理线)天然气燃烧废气治理设施 |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水喷淋+除湿+活性炭”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每条喷塑线的水分烘干烘道与塑粉固化烘道设置1根排气筒,共设置3根排气筒 | 已监测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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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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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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