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描述:1、本次转让采伐销****林业站联合林场与景潭村景一组1996年联营造林山场,系2024年**县采字[2024]195号、**县采字[2024]196号采伐证批准的主伐材,采伐面积共计 5.47 公顷(82亩),蓄积蓄积约 1076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1061立方米)。****设计院评估,总评估价为 32 万元。交易价为 32 万元,加价幅度为0.2万元,竞价保证金10万元。竞价方式:异地网络报价,不设保留价,若竞价方未达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意协议转让。 2、采伐方式为皆伐,木材可办理原材外运,买受人签订中标合同并付清合同价款后,林场在5个工作日内即可拨交采伐山场及林木采伐许可证。 |
交易面积: 82.00亩 其中:公益林 亩,商品林 82.00亩 |
项目四至:**2023年主伐山界; 南至坑沟;西至湾;北至茶籽树地。和**2023年主伐山界; 南至坑沟;西至2023年主伐山界;北至大降。以实地标记的界线为准。 |
主要树种:杉木、杂木 |
株数:7740.0000万株 |
平均树龄/树龄龄组:28年 |
平均树高:12.00米 |
平均胸径:17.40厘米 |
蓄积(材积)量:1076.0立方米 |
项目用途: 转让82亩人工商品林采伐销售权 |
补充说明:该项目为2024年**县采字[2024]195号、**县采字[2024]196号采伐证批准的采伐证主伐材,树种为 杉木,采伐面积 82 亩(5.47公顷),蓄积约 1076 立方米(其中杉木蓄积1061立方米)、材积数量约 117 立方米(均为杉木)。林种为用材林,流转期限为4个月。 采伐山场四至:**2023年主伐山界; 南至坑沟;西至湾;北至茶籽树地。和**2023年主伐山界; 南至坑沟;西至2023年主伐山界;北至大降。以实地标记的界线为准。木材存放地点:受让方自行选址。受让方获得这片木材林的采伐、运输、销售权利。采伐、运输作业必须遵守出让方指导和管理。林木采伐时间不得超过 2024 年 12 月 28 日(界内采伐,伐桩上口平地面),木材运输及山场清理时间不得超过 2025 年 1 月 31 日(包括索道的撤离)。采伐、运输作业完成后,无条件地及时将山场交付给出让方,以便出让方及时组织劳力更新造林。为保证受让方按时交付山场,要求受让方在支付标的款同时另外支付 4.0 万元保证金,如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如未按时完成山场交付,则保证金作为赔偿卖方生产损失。如因天气等因素需延迟交还山场的,受让方需提前1个月向出让方书面提出申请,另行协商决定。 受让方若需开设木材运输道路的,应事先征得土(林)地所有方同意,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开路、土(林)地损失等费用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在本次采伐运输过程中所修建的全部木材运输道路,作业结束后,其使用权无偿归出让方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