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园三期、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的公告
(第四期)
一、项目情况及房源信息
****学园
****学园位于**市**区粤海街道,东临科苑北路,南**新中**,西临科技中三路,北**新中一道。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5万㎡,由14栋写字楼集群呈U型半合围而成,以高端写字楼、****中心、商业配套的综合形式,将办公、娱乐、休闲融为一体。目前已吸引4万余名高科技人才,汇聚高科技企业逾400家。
****(以下简称“创科公司”)所属的市级创新型产****学园三期,总面积约13.36万㎡,拟全部对外招租,情况如下:
项目 | 楼层 | 房号 | 建筑面积(㎡) | 备注 |
****学园三期2座 | 08层 | 01 | 2810.08 | 一层一户; 毛坯,大堂带精装 |
09-13层 | 01 | 2960.61 | ||
14-16层 | 01 | 2960.88 | ||
17层 | 01 | 2961.58 | ||
18层 | 01 | 3018.22 | ||
19-22层 | 01 | 3019.15 | ||
24层 | 01 | 3016.28 | ||
25-28层 | 01 | 3075.63 | ||
29-31层 | 01 | 3077.54 | ||
32层 | 01 | 3077.63 | ||
33层 | 01 | 3074.52 | ||
34-38层 | 01 | 3139.18 |
项目 | 楼层位置 | 面积段(㎡) | 套数 (套) | 备注 |
****学园三期3座 | 09-11、14-20层 | 500 | 43 | 3座标准层面积约3100-3500㎡,其中08层共两户(创科所属仅一户),09层共三户,10-11、14-15层一层八户,16-20层一层四户,24-25层一层一户。各楼层房源现状为毛坯,公区装修根据入驻情况推进。 |
09、16-20层 | 1000 | 12 | ||
08层 | 2500 | 1 | ||
24-25层 | 3500 | 2 |
(二)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
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位于**市**区朗山路11号,东临鸟石头路,北临朗山路。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6万㎡,总建筑面积约8.2万㎡,由两栋写字楼组成。项目定位为产城融合的复合型**、****中心。
创科公司在本项目所属的市级创新型产业用房0.47万㎡,拟全部对外招租,情况如下:
项目 | 楼层 | 房号 | 建筑面积(㎡) | 备注 |
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 | 02层 | 03 | 2598.14 | 室内毛坯,公共区域带精装 |
03层 | 03 | 2132.93 |
(三)租金:均价60元/㎡/月。其他费用:物业管理费、中央空调费及水电费等其他费用按各项目统****公司另行收取。
(四)租期:5年。
(五)免租期:2000㎡以下免租期3个月,首次出租且2000㎡(含)以上免租期6个月。免租期间须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六)交付标准:现状、毛坯交付。
(七)物管单位:**科兴****公司。
二、政策依据
《**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
《****创新型产业用房租赁管理细则》
三、申请条件
入驻单位应为从事**“20+8”战略性新型产业、未来产业,拥有较强科技创新实力和先进自主技术成果的成长型企业和科研机构。申请时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市(含深汕特别**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员均达60人(含)以上,其中,****学园三期的须均达80人(含)以上;
(三)在**市未曾购买产业用地,或已购买产业用地但未竣工验收的;
(四)近5年内未发生重**全及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科研诚信异常名录、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除上述第(一)至(四)项外,首次申请单位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2.**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
3.成立时间不超过24个月的初创科技型企业。
(六)****市政府或相关主管部门批复文件直接申请,不受(一)至(五)条限制:
1.****政府或市产业主管部门、市国资部门入驻批准的企业或机构;
2.**市科技创新种子基金投资的企业;
3.经认****实验室、****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中心。
申请单位存在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并经查证属实的,创科公司将****公司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主体,依法取消该申请单位入驻资格,且3年内****公司所属创新型产业用房。
四、可申请房型
****学园三期
1.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15(含)-30人,可申请500㎡段房型;
2.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30(含)-60人,可申请1000㎡段房型或同层不超过2间500㎡段房型;
3.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60(含)-80人,可申请同层不超过2500㎡房型;
4.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80(含)-160人,且营业收入不少于2000万元的,可申请不超过一层;
5.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160(含)-240人,且营业收入不少于4000万元的,可申请不超过两层;
6.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240人(含)以上,且营业收入不少于6000万元的,可申请三层及以上。
(二)清华同方信息港二期
1.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60(含)-120人,且营业收入不少于1500万元的,可申请不超过一层;
2.近三个月购买社保人数均为120人(含)以上,且营业收入不少于3000万元的,可申请不超过两层。
五、受理流程和审核程序
(一)在线申请(初审)
企业须统一通过“**市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在线申请(初审);
注: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8日。具体操作程序可查阅网站首页右上方的《企业在线申请用房操作指南》。
(二)线下提交准入资格材料
初审通过企业应在3个工作日内线下提交准入资格书面材料。
1.申请材料
(1)****创新型产业用房租用申请表(附件1);
(2)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或**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入库企业证明;
(5)“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出具的企业相关信用报告(均需提供);
(6)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上年度”指2023年度,下同);
(7)报****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上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
(8)上年度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
(9)近三个月(2024年6-8月)**市参保单位职工社会保险月缴交明细表;
(10)员工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研究生及以上毕业证书复印件(同1人提供1项即可,请在近三月社保缴交明细表中用荧光笔标记相关人员);
(11)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12)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实验室、****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工程实验室、****中心认定的批复复印件;获得**市高层次人才证书或海外高层次人才证书的复印件。
注:以上材料需A4纸双面打印/复印及装订,全部加盖公章。
特别提醒:创新型产业用房仅限申请单位使用,严禁转租、转借。申请单位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有违反,经查证属实的,创科公司可单方解除相关租赁合同,并视情节轻重,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2.受理单位
(1)受理单位:创科公司
(2)联系邮箱:****@szbay.com
(3)联系电话:0755- ****9835
(4)提交纸质资料受理地点:**市**区高新南九****基地2栋C座2楼
咨询及资料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00-17:30
****公司评审、排名后确定拟入驻单位名单及递补名单(各面积段均按评分由高至低递补不超过3个名额)。若评分相同,按服务平台申请时间确定拟入驻企业和递补企业名单,报送管理主体征求意见并备案。
(四)备案后,创科公司组织拟入驻单位进行选房,其中符合本公告第三项申请条件第(六)条直接申请企业的优先选房,若有两家及以上此类企业的,则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房;该类企业完成选房后,其余拟入驻单位按评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房。以上两种选房过程中出现评分相同的,均按服务平台申请时间先后确定选房排序。
****公司在服务平台公示拟入驻单位名单及递补名单、创新型产业用房选房结果,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六)公示无异议的,创科公司书面通知申请单位,申请单位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缴纳租赁保证金(租赁保证金标准为承租房源月租金的两倍)、****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申请单位因自身原因未在5个工作日内缴款及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入驻资格,且1年内****公司所属创新型产业用房。
(七)公示期间对拟入驻单位名单有书面异议的,创科公司在收到书面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异议成立的,创科公司按递补单位名单由高到低依序递补确定拟入驻单位名单,并重新组织选房及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公示后,创科公司组织签约等工作,具体按照本条第(六)项执行。
六、其他
创****公司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主体有关意见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或补充,****公司所有。
附件:
1. ****创新型产业用房租用申请表
2.诚信承诺书
****
2024年08月19日
下载附件-科兴、清华同方租赁公告附件1-2(申请表、诚信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