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市**县梅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已由****委员会以 **发改发[2022]542号文(项目代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二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县**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1)排污口改造污水沉淀池2座,****派出所旁河段、龙洞大道旁河段、排污口改造两处共计清除淤泥366m3;(2****派出所旁**DN300污水管网126m,污水检查井11座,混凝土沟渠一条;(3)三宝村**DN300污水管网2151m,污水检查井132座,污水提升坑2座;(4)金盆村**DN300污水管网309m,污水检查井21座;(5)燕岭村**DN300污水管网1274m,污水检查井80座,****处理站一座;(6)三星村、人和村、农庆村、松涛村**三格式化粪池共计32座。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753.2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二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700.63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设计施工图、施工图说明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以及招标文件(含答疑、补遗)、工程量清单等所有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四个标段。
2.7 其他: 一个投标人只能对**市**县梅溪河流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四个标段中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投标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广场西路57号 | 地址: | **市**区临华路38-2 |
联系人: | 谢老师 | 联系人: | 刘霞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9698 | 联系电话: | 191****6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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