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化利用试点-团泽镇木杨村监理磋商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与**化利用试点-团泽镇木杨村已由遵****改革局以汇发改建设[2024]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源2023年省级农村污水治理及生活垃圾处理资金、地方财政匹配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市**区团泽镇木杨村、芝麻镇竹园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生活污水**化利用系统502座及其配套管网。
2.3磋商范围:本项目的全部施工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计划工期:约180日历天(项目开工之日起至项目竣工结算之日止)。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要求。
2.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8月21日9:00-12:00、14:00-17:00 至2024年08月26日9:00-12:00、14:00-17:00在 **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持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报名者,请于 2024年08月21日9:00-12:00、14:00-17:00 至2024年08月26日9:00-12:00、14:00-17:00在 **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持授权委托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5.2购买招标文件需支付费用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预计为 2024年09月02日14时30 分,地址为:**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会议室(若本时间和招标文件不吻合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6.2 逾期未送到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及**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51-****8152
地 址:**市**区
招标代理机构: ****
联 系 人:金娅
联系电话:0851-****1122 183****9500
地址:**市新蒲长征大道名城广厦写字楼北栋21层
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