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文物藏品):
**** | **市**区**东路555****集团大厦西门四楼 | 2,800,000.00元 |
合同包1(文物藏品):
货物类(****)
1-1 | 其他可移动文物 | 文物藏品 | 文物 | 1批 | 1.00(批) | 2,800,000.00 | 2,800,000.00 |
尹韬、张中华、苏慧颖(采购人代表)
1 | 文物藏品 | 2.4360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合同包1(文物藏品):
**** | 通过 | 通过 | 2,800,000.00元 | 1 | 1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原因: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说明:1、该项目采购品目为“其他可移动文物”,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预算金额280万元,未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条第2款“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人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2、为进一步丰富****馆藏,提升藏品层次,增加藏品多样性,夯实馆藏基础。根据****展览需求,结合现阶段馆藏情况,2024年重点征集符合**历史时期海事、外贸、对外交流、海神信仰及海上丝绸之路相关的各类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藏品需要,主要包括1936****政府电话本票、20世纪欧美各国各式船舶明信片、19世纪瓜果纸本画、19世纪船舶通草画、清铜鎏金双铺首衔环耳金枝玉叶摆件、现代朱漆戗金地百宝嵌博古诗文八方形赏瓶等。 3、****是此批藏品的唯一持有者,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① 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 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③ 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该项目属于上列第 ① 种情形。
名 称:****
地 址:**市**区庙头旭日街22号
联系方式:020-****7904
名 称:****
地 址:**市**区天**路663号8栋6楼
联系方式:020-****3588
项目联系人:陈洁娜
电 话:159****7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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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