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五****办公厅、****办公厅《党政主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办公室、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4月18日至7月25日,对杨瑾同志担任******场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杨瑾同志自2020年1月以来担任******场长,负责林场全面工作,具体分管财务、人事、党建工作。****林场班子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林业局下达的育林管护计划,完成了七叶树种质**库建设项目。
(二)任职内筹措资金解决了部分拖欠的职工工资,****工艺美术厂职工工资,所属管护站基础设施和饮水问题得到解决。
(三)**********美术厂财务正常运行,工资能正常发放,履行了监督管理职责。
从审计情况看,杨瑾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加强内部管理,较好地履行了经济责任。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杨瑾同志分别负有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大经济开支事项未经过集体会议决策。
(二)多支付工程款12323.11元。
(三)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效不明显,****林场**秀山苗圃连年亏损。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审计建议
对上述问题1,****林场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上述问题2,****林场收回多付工程款。对上述问题3,****林场制定偿还债务计划,逐年化解债务风险。建议合规经营米粮熨斗苗圃,明晰产权,确保不发生债务风险。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高度重视,一是组织职工学习“三重一大”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追回了多支付的12323.11元工程款。三是对**秀山苗圃进行毁园复耕并注销,债务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