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政府 |
发布日期 | 2024-08-21 | 文 号 | |
是否有效 | 有效 | 有限期限 |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及《党政主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委员会办公室、****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3年4月26日至5月26日,对****(以下简称“****中心”)原主任周香骥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周香骥自2012年12月至2022年5****机关事业****办公室主任,****中心全面工作,具体分管党建、人事、财务、脱贫攻坚等工作。周香骥同志任职****中心班子及干部职工,在履行经济责任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方面
能够落实中、省、市、县有关社保基金管理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落实,2017****保险处“集体综合工作先进集体一等奖”表彰,2010****事业单位****中心授予“职业年金经办工作先进单位”,2018-2022年连续五个年度被****社会保障局绩效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
(二)履行社会保险基**全监督管理责任
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抓参保缴费、待遇发放和档案审核管理工作;涉及基金收支的业务,必须经过初审、复核、领导审签等审核环节后方可办理;全面取消“社银人工报盘”和“现金发放待遇”,启用社银平台实现了数据不落地,规避人为篡改行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在职转退休、退休待遇核定、待遇停续发、关键信息变更、疑点数据核查等常规业务按流程推进。
(三)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方面
任期内强化财务管理,建立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与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分账分户独立核算。修改完善了《社保基金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时间应急预案》等内部控制制度,防范经济风险。
(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
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职责,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履行“一岗双责”。
从审计情况看,周香骥同志任职期间,能结合单位职责,履行单位财务管理职责和经济责任。在本次审计范围内,仅从单位承诺并提供的账务资料看,未发现周香骥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审计期间也未收到关于周香骥同志个人违反廉政纪律方面的问题反映。但本次审计也发现,周香骥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财政财务管理不严格,会计核算不规范,养老基金记账凭证数据与附件资料不一致,证据不充分。
三、审计处理情况
上述问题,****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和审计结果报告。
对于“财政财务管理不严格,会计核算不规范,养老基金记账凭证数据与附件资料不一致,证据不充分”问题,责成单位加强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认真执行《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及《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相关规定,提升账务管理水平,确保账账、账表、账实相符,核算规范,数据一致,附件齐全,证据充分。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对于上述问题,单位高度重视,立即组****工会议,结合反馈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具有警示性、针对性的工作要求和业务指导,由业务和财务联合核查并补充完善情况说明,****银行对账单余额证明资料进行补充,****银行交易明细作为补充资料进行佐证,问题已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