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长井村、大户村碎石运输采购,采购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采购编号:****。
2.2项目名称:**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长井村、大户村碎石运输采购。
2.3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起运地点 | 运距 |
1 | 碎石运输 | 19000 | 立方米 | **石场 | 97.5公里 |
2.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10月31日。
2.5服务地点:**省**市**镇**市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七标段拌合站院内。
2.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施工进度付款。
2.7质 保 期:无。
2.8其 它:无。
3.采购预算:9880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注:采购预算包含税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本次采购要求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组织或自然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5.2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8月01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不得参与本项目。
5.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5.5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事业单位及自然人不适用)
5.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5.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及不同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的,均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包的采购活动。
5.8供应商近三年内(2021年08月01日至递交资格文件截止日)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严重不良情形,包括:
(1)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投标、取消参加采购活动资格的。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的。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4)根据《****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禁止参加本采购项目。
(5)其他禁止情形。
5.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2日00时00分至2024年08月27日00时00分;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若出现任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CA数字证书费用的行为,涉及的所有供应****集团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7.竞价保证金
7.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本项目不收取竞价保证金。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4年08月27日09时00分至10时00分;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988000.00元(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9.3竞价时间:2024年08月27日10时00分至11时00分;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zc.****.com/#/index.htm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13.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技术支持电话:198****6680;QQ:****459505)。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址:**市**区北岸启程小区八号商服4--7栋
联系人:杨晨
联系电话:158****0839
代理机构:****
办公地址:****区中源大道巨宝二路蔚蓝半岛S5栋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451-****0559
电子邮箱:****@163.com
监督部门:**省****公司纪检监督室
联系电话:0451-****9916
日期:2024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