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D〔2024〕64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4年度第7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4年度第7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转用的请示》(武政发〔2024〕7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总用地面积11.10公顷,集体土地11.0981公顷(其中农用地4.621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6.4243公顷),国有土地0.0019公顷(其中农用地0.0019公顷)。 同意你区将位于**镇、**镇戴溪村、东尖村、管城村、**村、圻庄村、瞿家村、天井村、朝安村、洛东村、**村、马鞍村、谈家头村、汤墅村、小留桥村、阳湖村、**村、虞桥村,牛塘镇、牛塘镇漕溪村、厚恕村、青云村,雪堰镇、雪堰镇曹家村、**村、****村、共建村、**村、圣烈村、谢家村、绣衣村、周桥村、**村、南宅村、王允村、浒庄村、楼村村、潘家村、夏墅村、夏庄村、新康村,湟里镇、湟里镇岗角村、村前村、村西村、**村、葛庄村、北隍村、后坊村、湟里村、西墅村、西鲁村、**村、五巷村、蒋堰村、**村、香泉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4.6214公顷(其中耕地3.7732公顷),未利用地0.052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你区将位于**市**区的国有农用地0.0019公顷(不涉及耕地)转为建设用地。 同意你区使用位于**镇戴溪村、管城村、**村、圻庄村、瞿家村、天井村、朝安村、洛东村、**村、马鞍村、谈家头村、汤墅村、小留桥村、阳湖村、**村、虞桥村,牛塘镇、牛塘镇漕溪村、厚恕村、青云村,雪堰镇、雪堰镇曹家村、**村、****村、**村、圣烈村、谢家村、绣衣村、周桥村、**村、南宅村、王允村、浒庄村、楼村村、潘家村、夏墅村、夏庄村、新康村,湟里镇、湟里镇岗角村、村前村、村西村、**村、葛庄村、北隍村、后坊村、湟里村、西墅村、西鲁村、**村、五巷村、蒋堰村、**村、香泉村建设用地6.424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11.10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4.6214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4年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