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地D〔2024〕83号 ****政府关于**市**区2024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你区《关于申请办理**市**区2024年度第1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转用的请示》(武政发〔2024〕8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该批次总用地面积5.4047公顷,集体土地5.4047公顷(其中农用地5.3106公顷、建设用地0.0072公顷、未利用地0.0869公顷)。 同意将你区位于雪堰镇、湟里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农用地5.3106公顷(其中耕地0.26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意将你区位于湟里镇农民集体所有的未利用地0.08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5.4047公顷,其中转用农用地5.3106公顷,****政府依法依规供应,并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 二、你区须落实补充耕地。要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义务。 三、你区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以及大**核心监控区管控要求落实到位。
2024年8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