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及辅助再生修复项目
和发改投审〔2024〕87号
****关于**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及辅助再生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局:
报来《关于请求批准**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及辅助再生修复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现就该项目投资概算批复如下:
项目编码:****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及辅助再生修复项目初步设计概算。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建设地址位于**县优胜镇、下车镇、上陵镇、**镇、古寨镇、大坝镇、浰源镇、林寨镇、彭寨镇、贝墩镇、长塘镇,项目总修复面积103公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排水沟8000米;石渣清运600立方米;土地翻耕8700立方米;挂网植草42000平方米和三维网喷播植草92000平方米及种植玉米29000平方米等相关附属配套工程建设。具体有关规模按照《**县2024年历史遗留矿山自然及辅助再生修复项目概算审核结论书》执行。
三、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975.79万元,其中:**工程费836.60万元、其他费用110.77万元、预备费28.4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请你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
2024年8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市发改局、县直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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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等规定核准。 2、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投标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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