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多****公司竞价公告
竞价单编号:****
大唐**多****公司就市场煤采购进行公开竞价,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基本信息
1. 煤种:烟煤
2. 采购数量:50,000吨
3. 交货地点:**,**,**市,大唐**多****公司
4. 交货日期:2024-08-24 至 2024-09-30
5. 运输方式:其他
6. 交货价格:到厂价
7. 数量验收方式:厂方
8. 质量验收方式:厂方
9.货款结算方式:1.结算及付款:买、卖双方约定以合同签订之日为结算周期开始日,每【10个自然日】为一个结算周期。数量以吨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热值以千卡/千克为单位,保留至个位。单卡价保留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最终结算结果保留二位小数,四舍五入。各项考核指标结算周期内火车运输方式和汽车运输方式分别加权平均计算,卖方必须先将按照结算单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买方(火车运输方式:煤款及铁路运杂费发票必须全部开齐,汽车运输方式:煤款发票必须开齐),买方进行核对并按照核对无误的发票金额付款。****银行电汇。2.市场煤炭竞价排序原则为:同质最低价优先,当最低价供应商申报数量不能满足竞价公告数量时,按照供应商竞价评定的排序,按照最低价供应商成交价格,依次进行商谈并确定成交量,本次竞价总量为5万吨。 3.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供应商必须按【投标数量×2元/吨】缴纳投标保证金,否则该供应商报价无效。若供应商中选后不签订合同的,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竞价成功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选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无息退还。账户名: ****集团****公司收款账号: 9558 8502 0000 1878 722 开 户 行:****银行**白广路支行行号:102****080184.合同生效后10日内未启动发运的,扣罚50%合同履约保证金;15日内仍未启动发运的,扣罚剩余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照合同月度分量,按月考核;如合同月度兑现率不低于90%则视为完成合同月度分量,当月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终止后全额无息退还,否则买方有权按照合同月度数量的90%与当月实际兑现量的差额,按2元/吨进行扣罚【扣罚金额=(合同月度数量×90%-当月实际兑现量)×2元/吨】。。
10. 是否含税:含税
二、交易平台
****公司燃料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m/)
三、时间安排
1. 竞价模式:二次报价
2.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4-08-22 16:07:27
3.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依据第二次报价实际开始时间,详情请关注系统提示。
四、质量标准
发热量(收到基低位) | kcal/kg | ≥4,500 | <4,200 |
收到基全硫St,ar | % | <1.3 | ≥2 |
干燥无灰基挥发份Vdaf | % | ||
收到基灰分Aar | % | ≤10 | >14 |
全水分(Mt) | % | <27 | |
空干基内水(Mad) | % | ||
粒度 | mm | ||
灰熔点(ST) | ℃ | ||
哈式可磨系数(HGI) | HGI |
五、奖惩标准
质量调整价: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低位发热量”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低位发热量”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千卡/千克) | 价格增减额 元/(千卡/千克)*吨 | 增减基准(千卡/千克)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500 | 到厂热值单价 | 4500 | 结算周期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500(不含)-4300(含) | 到厂热值单价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
收到基低位发热量 (Qnet,ar) | 4300(不含)-4200(含) | 到厂热值单价×2 | (加权验收值-增减基准)×价格增减额 |
如单列到厂收到基低位发热量<4200千卡/千克,该列煤款不予结算,买方只承担运费部分,重量和质量亦不计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硫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全硫”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全硫”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全硫 (St,ar) | >1.3 | 0.01 | 0.2 | 1.3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全硫 (St,ar) | ≤1.3 | —— | —— | 不作奖罚 |
全水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全水”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全水”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全水 (Mt) | >27 | 0.1 | 0.5 | 27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全水 (Mt) | ≤27 | —— | —— | 不作奖罚 |
灰分指标以约定的品种“收到基灰分”为基准,对结算区间内大唐**多****公司煤量“收到基灰分”加权验收值分别按照以下方式调整价格:
品名/煤种 | 煤质指标 | 指标范围(%) | 变化幅度(%) | 价格增减额 (元/吨) | 增减基准(%) | 加权方式 | 质量调整价公式 |
煨煤 | 收到基灰分 Aar | 14(含)-12(不含) | 0.01 | 0.10 | 10 | 结算周期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收到基灰分 Aar | 12(含)-10(不含) | 0.01 | 0.05 | (增减基准-加权验收值)÷变化幅度×价格增减额 | |||
收到基灰分 Aar | ≤10 | —— | —— | 不作奖罚 |
如单列到厂收到基灰分>14%,该列煤款不予结算,买方只承担运费部分,重量和质量亦不计入同期结算周期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质量调整价为以上各指标调价之和;结算周期内各项调价扣减上限为煤单价(煤款扣完为止)。
数量确认:以买方检斤数量为结算依据。
质量检验:以买方检验结果为结算依据。
六、争议解决
****法院起诉。
七、联系方式
1. 采购执行单位:大唐**多****公司
2. 联系人:张力楠
3. 联系电话:151****8907
八、备注
受****委托,中国大唐燃料电子交易平台由大唐****公司负责运营。 平台对煤炭竞价实行有偿服务,兹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服务费收费主体单位:大唐****公司。 二、竞价服务费交纳对象:煤炭供应商(不含承运等供应商)。 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1元/吨(含税)。 四、竞价服务费收取及确认规则 具体规则请参照平台《供应商须知》、《服务协议》和《交易规则》。 五、竞价服务费缴费账户: 账户名称:大唐****公司 收款银行:****银行****公司****营业部 银行账号:111********013921 大额支付行号:103****17111 税务登记号:****0200MA5TGN5W6D 邮寄地址:**市**区银河大街6号院1号楼B座10层 邮政编码:100040 联系电话见平台首页。
九、合同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