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花园安置区供水运营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经济区(宿马经济区)
中标(成交)金额:柒佰玖拾玖万伍仟伍佰叁拾柒元陆角伍分(****537.65元)
评审得分:93.3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花园安置区供水运营和维护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花园安置区供水运营和维护服务,包含市政供水、二次加压、设备安装和设备运营维护。1-4层市政管道运营维护,建筑总面积为34240.51㎡ ,5层至顶层二次加压供水管道运营维护建筑总面积为161825.16㎡。 服务要求:1、中标单位中标后应与当地供水部门进行对接、协商确保正常供水,如果中标单位中标后未能与当地供水部门进行积极对接,造成不能正常供水等事宜发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单位负责。2、中标单位对外应当保持不间断供水,由于施工、设备维修等原因需要停止供水的, 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因发生灾害或者紧急事故,不能提前通知的,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水单位和个人,尽快恢复正常供水; 3、中标单位与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并严格履行。4、中标单位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定期检测源水、管网水及出厂水,确保供水的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标准。5、中标单位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对直接从事制水的工作人员,每年进行体检。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须在120日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并交付采购人验收、使用;服务期限:项目验收合格后3年(1095日历天)。 服务标准:建设方按照《中华人民**国供水条例》第六章三十三条、《**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章四十条进行处罚:1、供水水质、水压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2、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履行停水通知义务的;3、未按照规定检修供水设施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及时抢修的。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绍庆(组长),张明宪,毛莉,张守劲,何志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招标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5.36 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路与**路交叉口西100****广场9栋1506室,联系电话:155****081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宿****园区管理委员会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
地 址:**省宿****园区
联系方式:0557-****7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地 址:**市**路与**路交叉口西100****广场9栋1506室
联系方式:155****0811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鑫、娄龙进
电 话:0557-****726、155****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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