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县****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
公示单位 | **** | |||||
地块基本信息 | 公示类别 |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 现状用地类型 | 一类用地 | ||
公示时长 | 15天 | 公示时间 | 2024-08-21 16:11 至 2024-09-05 16:11 | |||
行政区划 | **自治区-**市-**县 | 地块面积(m2) | 12238.00 | |||
地块规划用途 | 居****基地 | 地块详细地址 | **市**县**镇雪村 | |||
经度 | 88.522832 | 纬度 | 28.267341 | |||
报告编制信息 | 调查起止时间 | 2024-04-12 至 2024-08-21 | ||||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
**** | 单位联系人 | 向苏苏 | 单位联系电话 | 173****2690 | ||
土壤是否超标 | 否 |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地下水是否超标 | 否 |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 无 | |||
公示授权信息 | 信息反馈联系人 | 向苏苏 |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 173****2690 | ||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 ||||||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 政府 | 土地使用权人 | **** |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 普布次仁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 138****7100 | |||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 **自治区**市**县**路与中化大道交叉口东40米 | |||||
报告主要结论 |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的结果,主要得出了以下结论: (1)本次调查地块位于**县****基地建设项目地块位于**市**县**镇雪村,中心坐标为E 88.****3239°,N 28.****4077°,该项目用地面积1.2238公顷(其中包括草地中的天然牧草地0.8241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中的设施农用地0.0013公顷、居****基地0.0121公顷和其他土地中的裸土地0.3863公顷)。 (2)经调查得知,调查地块原为其中包括草地中的天然牧草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中的设施农用地、居****基地和其他土地中的裸土地,不涉及工业企业,未堆放有危废固废。 (3)根据人员访谈和现场调查结果,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无工矿企业和规模化养殖企业,无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活动,现场调查未发现遗留的工业企业、养殖场和各类槽罐;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无工业固废堆放与倾倒、无工业固废填埋活动,调查地块历史上未进行过污水农用灌溉,未发生过有毒有害物质泄漏事件。因此,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4)根据人员访谈结果及现场调查,结合历史卫星影像资料,调查地块边界外1000m范围内存在牛棚、****加油站、****公司****水厂等,根据地块周边污染影响识别,项目周边污染源对本地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较小。 综上,本项目实施过程中,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过程严格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自治区大气、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严格落实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工作的函》(藏气水土办〔2022〕1号)的要求开展。经资料收集与分析、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可得出如下结论: 调查地块及相邻地块当前及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环境状况可以满足居****基地(0703)的需求,不需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调查活动结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