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 **** 委托,现对 货物运输(招标编号:****)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本项目预算金额含税1543万元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品目号 | 品名 | 车型 | 业务范围明细 | 服务对象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1 | 货物运输 | 1-1 | **短途运输 | 9.6米展翼货车 | 鑫叶公司短途运输 | 鑫叶公司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
1-2 | **短途运输 | 9.6米厢式货车 | 鑫达公司短途运输 | 鑫达公司 | |||
1-3 | 普货运输 | 9.6米厢式货车 | 鑫达公司普货运输 | 鑫达公司 | |||
胶一车间普货运输 | 鑫叶公司 | ||||||
胶二车间普货运输 | |||||||
凹印车间普货运输 | |||||||
包装车间普货运输 | |||||||
富兴公司普货运输 | 富兴公司 | ||||||
说明:(1)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同一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项目由****负责招标,实际采购人分别为****(简称:鑫叶公司)、****公司(简称:鑫达公司)、**省**市****公司(简称:富兴公司)。投标人中标后须按业务范围明细归属服务对象分别与****、****公司、**省**市****公司签订合同,并按相应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3)本项目具体承运数量及金额以实际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服务期限内,若由于需求变化导致承运数量发生变化,实际采购人可调整运输服务的具体承运数量,中标人不得有异议,也不得向实际采购人提出索赔。 (4)实际运输线路以各实际采购人实际调运路线为准。 (5)服务期限:2024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合同自生效履行满一年后,若因实际采购人内部业务调整需要,实际采购人有权提前一个月通知中标人单方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6)在服务期限内中标单价不作调整(除油价变动引起的价格调整外,具体调整方法详见招标文件),如果遇到国家运输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经招标人及中标人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调整单价。 (7)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则视为其理解和同意前款所述,并放弃提出异议和索赔的权利。 |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或其分支机构,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除了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公司(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的,须提供单位负责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的只需提供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说明:(1****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公司(总公司)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单位负责人、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2****公司(总公司)的,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1.2.2.1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为独立法人的)”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1.2.2.2授权委托书****公司(总公司)的分支机构的)”格式提供授权委托书。
3.3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4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3.5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公司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6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任何一方,未因行贿被**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7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禁止参加招标采购活动,或曾被列入但禁入期已届满。
3.8至投标截止日,招标人或实际采购人发现投标人存在向**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干部职工行贿的行为,因司法程序尚在进行等原因暂未被列入**卷烟工业系统供应商黑名单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投标人下列主体的行贿行为,视同投标人存在行贿行为:
①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
②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③执行相关业务的其他人员。
针对3.5-3.8条款,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裁判文书网查询记录”,最终结合**卷烟工业系统各单位相关文件或档案为准。
3.9划分合同包的项目,投标人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
(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公司。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询网页打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的,应同****公司(总公司)的上述查询网页打印件。(投标人提供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信息内容要清晰、完整,否则将影响投标人资格审查)。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即日起至 2024年08月28日18 时00分00秒通过 **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最新的海易招电子投标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
6、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 综合评分法。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09月11日上午09:00 (**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开标时间、地点:2024年09月11日上午09:00 (**时间)在 **市**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会议室 公开开标。
9、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联审电子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公司网、国家烟草专****公司)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网站上发布。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10.1招标人:****
地 址:**市**区新景路99号
10.2招标代理: ****
地 址:**市**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
联 系 人:张煌辉、陈璐
2024年08月21日